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离婚财产评估费谁承担?

夫妻离婚财产评估费谁承担?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由哪一方支付这笔费用,根据你的描述,应该是在诉讼中做的房产评估,诉讼中你们仍然是夫妻关系,在判决前产生的评估费用,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扣除后的剩余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相应分割,当然你们也可以自行协商。
  二、离婚财产评估费标准
  收费标准,经济特区可适当高于上述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30%。第五条 资产评估收费一般依据帐面原值,没有帐面原值或没有作价入帐的资产可以按评估值计算。第六条 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公司、企业、其他机构、个人委托评估,参照国际惯例由评估机构自定收费标准,并应收取等额外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结算。第七条资产评估机构可以按照评估项目的繁简程度、时间要求、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评估工作的服务质量等,在规定收费标准范围以内,与委托单位商定收费额。企业委托评估付费确实有困难的,通过双方协商,评估机构可减收费用。第八条 资产评估收费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应依据本《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评估规定签定资产评估项目合作合同或协议书,明确评估项目收费额或计费方法。评估费一般可预收百分之五十,其余部分待评估确认后结清。第九条 各级物价部门应加强资产评估收费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理》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第十条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备案。附:计算方式(假设委估资产评估值为1000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00×8‰=0.8万元100万元-1000万元部分:900×3.5‰=3.15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4000×1.2‰=4.8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部分:5000×0.75‰=3.75万元合计:0.8 3.15 4.8 3.75=12.5万评估值超过一个亿的,每增加一个亿,增加一万!综上所述,既然夫妻已经选择离婚并且也希望得到满意的财产数额就必须首先主动承担起这些评估费用,费用的高昂并不是夫妻拒绝推脱却想得到财产正当理由,所以只能让夫妻自己商量并及时支付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审申请笔迹鉴定要多少钱?
      一审申请笔迹鉴定要多少钱?笔迹鉴定的费用各地收费标准不一,需要到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费用在1000——2000元。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


·湖北亲子鉴定收费多少,亲子鉴定程序步骤是什么
      虽说亲子鉴定会上海夫妻之间的感情,但在很多情况下进行亲子鉴定可以保障权益,而且亲子鉴定的使用范围并不局限于单一的鉴定,在处理一些民事纠纷和公......


·大学生欠了三万网贷怎么办?
      最近看到一条新闻,大学生欠了三万网贷,无法偿付。我们要提醒您,不要逞一时之快而去借网贷,网贷一般利息很高,有的同学在借款之后利滚利,所需偿付......


·一、代书遗嘱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代书遗嘱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1、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2、见证人的见证必须是全程见证、同时见证。也就是说,见证人必须从始至终......


·部门解散辞退员工有赔偿吗
      部门解散辞退员工有赔偿吗?部门解散辞退员工也有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


·行政强制执行与代履行同时进行吗?
      行政强制执行与代履行同时进行可以吗?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


·一、劳动合同签了以后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劳动合同签了以后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


·行贿有效材料证据包括哪些
      一、行贿有效材料证据包括哪些?(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


·一、拥有抚养权不抚养另一方怎么办?
      一、拥有抚养权不抚养另一方怎么办?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子女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子女有不......


·试用期两天受伤算不算工伤
      试用期两天受伤算不算工伤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生事故是可以按照工伤处理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关于贯彻执行第18条规定......


·强奸罪的犯罪手段如何认定?
      强奸罪的犯罪手段如何认定?强奸罪的犯罪手段的认定方式是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