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集资诈骗罪金额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集资诈骗罪金额,根据刑法规定,个人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判处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罚款2-20万元,个人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5-50万元,个人诈骗数额100万元以上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判处无期徒刑,罚款5-50万元。
  集资诈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数额较大:个人数额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2、数额巨大:个人数额二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3、数额特别巨大:个人数额一百万元以上,单位数额二百五十万以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行为人实施《决定》第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集资诈骗罪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诈骗罪,因此它既有一般诈骗罪所具有的共性,也具有一般诈骗罪所不具有的特殊性。两者区别主要是:1、犯罪的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但后罪即诈骗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行为人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去实施诈骗行为并获取其钱财。2、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直接使被骗人交付财物的行为,被骗人交付财物既可以是为了投资营利,亦可以是购买某物本罪与诈骗罪而言,本罪行为是被包容的法条属特别法条,因此,对以诈骗方法骗取集资的,应当以本罪定罪科刑。综上所述,集资诈骗罪金额,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使用诈骗方法,骗取资金,都应当立案,集资诈骗与一般诈骗的区别不同,集资诈骗是以获得资金为目的,一般诈骗是以虚构事实,直接骗人钱财,单位集资达到5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单位集资达到5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诈骗超过250万元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一方在婚内出轨犯法吗?
      一、一方在婚内出轨犯法吗婚内出轨如果构成重婚罪就违法。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二、重婚罪怎么判刑重婚......


·婚姻离婚财产的分配
      夫妻生活如果感情不和谐总是出现争执问题的话,那感情生活就会变现的很不顺利,感情不顺利对人们的生活影响非常大,所以如果感情不顺利的话大多数人......


·一、已经签了协议不入职可以吗?
      一、已经签了协议不入职可以吗?签了协议却未上班,属于劳动关系未正式建立的情况。如果不想去了,直接通知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就可以了。劳动者应......


·企业偷税漏税2500万会受到什么处罚?
      企业偷税漏税2500万会受到什么处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


·中期票据利率有多少
      中期票据利率有多少?一、中期票据英文Medium-termNotes的缩写。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


·货车超载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货车超载处罚规定是怎样的一、货车超载处罚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


·不批捕的案子怎么公诉,还可以进行公诉吗?
      一、不批捕的案子怎么公诉,还可以进行公诉吗?不批捕的案子还可以进行公诉。轻微的刑事案件检察院不批捕,说明不符合逮捕条件,一样涉嫌犯罪,不会改......


·一、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最新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最新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试用期有下列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


·犯罪分子坐牢了罚金还要交吗?
      犯罪分子坐牢了罚金还要交吗?一、犯罪分子坐牢了罚金还要交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主刑后,还并处罚金的,罚金刑是需要执行的,......


·两地分居的夫妻怎么办
      现在有很多夫妻,因为工作或者子女的原因不得不两地分居,虽然现在的通讯技术很发达,可以电话、视频。但如果夫妻双方长时间没有多眼神、肢体的交流,......


·房屋鉴定机构如何判断房屋质量?
      房屋鉴定机构如何判断房屋质量?一、房屋鉴定机构如何判断房屋质量在房屋未交付使用前可以找建设部门的质检站,房屋交付使用后一年可以找正规资质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