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缓刑还能上班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我国法律判决结果中有缓期执行,当犯罪分子满足缓期执行的条件时,可以自由活动,但是必须积极主动协助公安机关的调查,同时不得出入境。那么很多人好奇缓刑还能上班吗?下面您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缓刑期间可以继续参加工作。
  在刑法对缓刑的规定中,没有限制缓刑人员继续工作。《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刑法》(修正案八)将74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综上所述,相信我们已经为您回答了“缓刑还能上班吗”这一问题。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缓刑,那么日常生活的工作并不会受到影响。缓刑期间可以自由活动,但是需要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随时报告自己的行踪和活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子过户后他项权证是什么?
      房屋需要被买卖,那么是不是只有房屋的所有权被买卖了呢?并不是这样的,房屋过户之后,有房产证的过户,也有他项权利的过户,那么有哪些是房屋的他项权......


·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口头承诺一样有法律效力。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法律规定使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其规定。只......


·欠债不还索要额外赔偿的可行性高不高,有什么解决办法?
      欠债不还索要额外赔偿的可行性高不高,有什么解决办法?一、欠债不还索要额外赔偿的可行性借贷逾期未还是合同纠纷,一般不会涉及赔偿问题。你可凭借......


·单位拖延申报工伤保险应该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申报工伤时间,导致职工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规,判决用人单位赔偿职工应享受的......


·知识产权有哪些法律保护措施
      知识产权有哪些法律保护措施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措施是:不断健全、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


·在我国夫妻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办理?
      我们在生活中常常会遇到,夫妻在离婚后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这在我国是被法律所允许的,但是还需要履行相关程序。但因为涉及到法律......


·司法鉴定申请书谁发起,司法鉴定的流程?
      司法鉴定是在诉讼中运用科学的手段为案件涉及的问题提供事实的鉴定,司法鉴定为案件的诉讼可提供有效的证据,是司法诉讼中常见的一种证据方式。写司法......


·合同不到期辞职交违约金的情况是什么?
      一、合同不到期辞职交违约金的情况是什么?新劳动法中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况,劳动者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余情况外的约定都不符合法律规......


·讨债的时候要注意什么问题?
      实践中,单凭证据不讲方式就上门讨债的债权人往往会碰钉子,那么,为了避免讨债时“刹羽而归”的结局,债权人在讨债的时候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把握好讨债......


·借款时间和借条时间不一致有效吗?
      借款时间和借条时间不一致有效吗?有效的,借条的时间与借款时间可以不一样,在出具借条后,可以后期对借款进行处理,两者并不影响法律效力。借条,是表......


·土地使用买卖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买卖协议包括哪些内容土地使用买卖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甲方:____乙方:____丙方:____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