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校园高空抛(坠)物自查责任归属如何规定的?

在校园里,高空抛物是随处可见的,同时这也是非常危险的一种行为,由于高空抛物具有特殊性,受害人往往很难找到侵权人,因此我国法律规定,高空抛物在确定责任归属时不适用于过错原则,那么您知道校园高空抛(坠)物自查责任归属如何规定的吗?请看下面介绍。
  一、校园高空抛(坠)物自查责任归属如何规定的
  《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是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加害人除应承担一般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二、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怎么赔偿?
  高空抛物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包括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和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两种行为,一般情况下很难确定具体是由谁造成的,或者确认是谁抛弃的物品。法律为了保护受害人,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做了规定。
  1、谁来担责?
  (1)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包括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2)高空抛物行为的实施人;(3)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2、如何计算赔偿?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赔偿金一般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补偿原则,实际发生多少损失,则获得多少赔偿。受害人不能因损失而得到额外收益。
  3、高楼抛掷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
  (1)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免责;(2)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其他人免责。
  4、如何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
  (1)发生损害时,自己并不在建筑物中;(2)证明自己根本没有占有造成损害发生之物;(3)证明自己所处的位置客观上不具有造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可能性。因此,校园高空抛(坠)物自查责任归属主要采用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换言之就是行为人要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至于如何举证,方法非常的多,比如当损害发生时,自己不在现场,这是最为简单也是最为直接的方式,当然我们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法律关于私分罚没财物罪判刑的规定是什么?
      为了避免国家公务人员四分被罚没的公民财产,我国法律特规定了四分罚没财物罪。可是,很多人对相关罪行的具体内涵不太清楚。那么,我国法律关于私分罚......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要遵守什么规定
      要是罪犯最后一刻被宣告缓刑了的话,此时也不能高兴的太早,毕竟还有一个缓刑考验期。而在这段期间,被宣告缓刑的罪犯也是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的,否......


·合伙企业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
      合伙企业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1.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


·出国打工需要什么手续
      很多人都觉得自己国家的收入并不能满足自己的需要,所以很多人都想去国外务工,觉得国外挣得钱比自己国家的多。但是如果想要出国打工和国内打工需要的......


·故意伤害罪可以私了吗 怎么处罚故意伤害罪
      对于一些刑事犯罪,因为本身属于自诉案件,从法律上面来看,要是情节不严重的话,其实也是允许当事人之间私了的。而在故意伤害犯罪当中,也有可能仅仅......


·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什么性质的交易
      有些公司在市场当中发行的就有转换债券,这种可转换的债券相比于普通的债券交易利息是固定的,而且主要是同时具有债券和股票的两种性质的,投资者在债......


·小时工有节假日加班工资吗?
      小时工,即非全日制工人,加班也应当支付加班费。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标准工资的300%支付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和解吗?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和解吗?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的条件是:1、犯罪......


·刑事诉讼法释放条款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执法机关在对我国公民执行逮捕和释放的时候,都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不可以自己私自操作。通常来说,刑事案件在侦办的时候,有些时候......


·一、夫妻在婚后的债务怎么还?
      一、夫妻在婚后的债务怎么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离婚......


·广告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广告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广告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二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