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保险权益转让高空坠物怎么处理?

在我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加快,高楼大厦的建设也是越来越多,这样发生高空坠物的频率也就增加了。那么,高空坠物发生的时候,造成的伤害是十分严重的,所有就可以买相关的保险。那么,保险权益转让高空坠物怎么处理?
  一、高空坠物保险
  高空坠物险是指因从高处掉下来的东西,对第三者造成了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将给予理赔的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在被保险房屋所属的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的直接损失,因无法确定肇事者,在受害者对该楼宇所有或部分相关住户提起诉讼后,经法院依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摊,其中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同样可以按照高空坠物保险合同的规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二、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房屋内的物体因发生高空坠物事故,这里所指的物体包括被保险房屋、房屋专属天台及专属庭院内的物体,以及被保险房屋内所使用的空调的外机,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高空坠物保险合同的规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在保险期间内,在被保险房屋所属的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的直接损失,因无法确定肇事者,在受害者对该楼宇所有或部分相关住户提起诉讼后,经法院依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摊,其中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同样可以按照高空坠物保险合同的规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对被保险人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保险人也是负责赔偿的,但此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保险单中载明的高空坠物保险合同赔偿限额为限。
  三、购买方式
  1.去专业的保险公司购买:消费者到保险公司的销售柜台后,需要填写一份保单,保险公司收到保费后将出具保险凭证,消费者购买的意外险即可生效。2.通过保险代理人购买:选择这样购买方式的消费者,只需要填写投保单,保险公司收到保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需要提醒的是,选择这种消费途径的消费者最好找资历比较深的保险人购买。3.通过代理机构购买:一般来说保险公司都会将系统端装置在代理机构,印刷好空白的保险凭证交由代理机构管理。消费者可以向代理机构投交保费,再由代理机构通过保险公司系统打印保险凭证给消费者,保险即算生效。4.通过网站购买:网络销售非常适合像意外险这样的简单险种。消费者只要在网上填写投保信息并付费,保险公司即可出具电子保险凭证,通过E-mail或短信发送给客户。这样即算保险生效。5.通过电话销售购买:如何在电话上购买意外险呢?消费者需要提供投保信息。保险公司会出具保险凭证后会邮寄给消费者,再要求消费者缴费,确保保单生效。
  保险权益转让高空坠物在这方面也是有高空坠物保险的。这就能够将高空坠物造成的伤害所需要的医疗费用降至最小。但是无论在医疗方面是怎么弥补的,都不能改变高空坠物对人体造成伤害的事实。所以,这就需要在生活中尽量防范高空坠物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错过了工伤鉴定时间怎么办
      工伤鉴定时间过了可以提起民事侵权诉讼,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超过一年是无法申请认定工伤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要求单位支付赔偿。根......


·企业职工怀孕期间工资如何处理?
      企业职工怀孕期间工资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法律规定一般立功减刑多久?
      一、立功可以减刑多少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一)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


·起诉离婚律师去哪里找?
      有不少人在需要打官司的时候,往往都会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其中起诉离婚中这种情况比较常见。那起诉离婚律师去哪里找呢?其实找离婚律师并不是到哪里去......


·公司拖欠工资一年有欠条怎么办?
      公司拖欠工资一年有欠条怎么办?有欠条,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注意别过了诉讼时效。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


·怎样预防应对网络诈骗?
      怎样预防应对网络诈骗?现社会的网络发展,拉近了我们的距离,便利了我们的生活。同时也为那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帮助,他们利用网络的虚拟化和便利化,......


·劳动者如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劳动者如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1)劳动者提前30日以......


·补缴北京社保的必要性
      补缴北京社保的必要性社保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每个人奋斗了那么久为的就是一张小小的蓝白卡,因为它关乎着医疗、养老、购房等诸多问题“断缴后,社保卡......


·可以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


·股权激励转让协议的范本是怎么样的?
      股权激励转让协议的范本是怎么样的?关于股权激励,我们应该都听说过,这是股份公司为了激励手下员工而退出的一项奖励机制,在不会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


·两家公司都有商标算侵权吗?
      两家公司都有商标算侵权吗?两家公司都有商标不算侵权,对于已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享有名称权,与商标同名不存在侵权。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