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宜宾起诉抚养权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宜宾起诉抚养权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怎么向法院起诉孩子抚养权:
  
  起诉抚养权的前提是双方得离婚。
  
  1、你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小孩的抚养权,但最终法院会不会把孩子判决给你,要看你们双方抚养孩子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法院处理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2、起诉前要考虑好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方案,很多时候双方为了抚养孩子会在财产方面做些让步。
  
  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法院会考虑双方的工作性质、工作稳定性、经济状况等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决归谁抚养,因此可以从这些方面着手收集证据。
  
  (一)双方基本条件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经济条件、教育程度等差异可能会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如果一方的教育水平比较高,可以对孩子学习方面进行指导。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
  
  这一点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二、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同共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时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首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起诉程序必须是有前提条件的,也就是双方当事人已经离婚了。其次就是争取这个抚养权必须要出去相关的证据,我们在这里也给您列举了起诉抚养权的整个完整的诉讼流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之前的文章里面我们说到劳动者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而对
      在之前的文章里面我们说到劳动者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而对于用人单位的公司来讲,其实法律也是赋予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的。但实践中,需要......


·什么是债权人权益?债权人权益增加是说负债增加还是减少?
      什么是债权人权益?债权人权益增加是说负债增加还是减少?一、什么是债权人权益债权人权益是指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是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站在......


·刑事犯罪构成包括有哪些
      刑事犯罪构成包括有哪些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


·残疾赔偿金与疤痕修复费冲突吗?
      残疾赔偿金与疤痕修复费冲突吗?不存在冲突的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需要对残疾赔偿金以及相关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包括疤痕修复费用。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


·工伤鉴定是在认定工伤也即是确认工伤的等级
      工伤鉴定是在认定工伤也即是确认工伤的等级,根据更是对额等级法院才能给予正确的判决决定用人单位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样子的,所以在工伤鉴定的这段时间......


·提起了刑事自诉案件可撤诉不
      刑事自诉案件可撤诉不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是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的,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几种,主要是告诉才处理的案......


·多次入室抢劫判几年
      我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法制型国家,严格的法律制度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了我国刑事案件的方式概率。了解法律可以帮助我们维护自己的权益并防止侵害他人的正......


·辞退福利即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怎么算?
      在我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里面,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对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各种限制。单位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


·酒驾与醉驾区分主要是什么?
      酒驾与醉驾区分主要是什么?1、规定的标准酒驾酒精测试: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的。醉驾酒精测试:达到或超过80mg/ml的。2、......


·在我国两次鉴定误工费如何确定?
      在我国两次鉴定误工费如何确定?理论上,对受害人的赔偿采完全赔偿原则,受害人受伤之日至定残之前一日的误工损失与定残之后的残疾赔偿金之和正好是对......


·房产官司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房产官司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申请人财产保全后提起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