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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中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

刑事诉讼有当事人才能进行,当事人是刑事诉讼的参与主体,刑事诉讼法是我国主要法律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明文的条文对当事人的范围做出了规定,包括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受害人等。那么,刑诉法中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下面我们透过本文做个具体了解。
  
  一、刑诉法中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
  
  1、被害人
  
  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通常指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除了享有一些为其他当事人所共有的诉讼权利外,还享有一些特有的诉讼权利:
  
  (1)有权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委托诉讼代理人;
  
  (2)对于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报案或者控告,要求有关机关立案;
  
  (3)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有权获知原因,并可申请复议;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由后者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并予以纠正;
  
  2、自诉人
  
  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自诉人承担控诉职能。自诉人的主要诉讼权利有:
  
  (1)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自诉;
  
  (2)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3)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诉;
  
  (4)接受调解(特定案件);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按其性质和作用的不同,可分为防御性权利和救济性权利两种。防御性权利,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对抗追诉方的指控、抵销其控诉效果所享有的诉讼权利。救济性权利,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国家专门机关所作的对其不利的行为、决定或裁判,要求另一专门机关予以审查并作出改变或撤销的诉讼权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防御性权利主要有:
  
  (1)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有权自行或在辩护人协助下获得辩护;有权在法定条件下获得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的法律帮助;有权拒绝辩护人继续为其辩护,也有权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3)有权拒绝回答侦查人员提出的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4)在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代为申请取保候审等;
  
  二、刑诉法中当事人包括哪些?
  
  1、公诉案件
  
  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自诉案件
  
  自诉人、被告人。
  
  3、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当事人的类别,根据地位不同,刑诉法中当事人的权利有明显区别。对于被害人来说,有权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有权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有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而作为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辩护、申请取保候审、申请法律援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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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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