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高空坠物找到责任人有哪些要求?

高空坠物找到责任人有哪些要求?
  
  随着我国的社会不断的发展,我国的的建筑业也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国的建筑越来越高,相对的安全危害也是越来越严重。那怎样才能防范这类危害的发生呢,高空坠物该如何找到相关责任人呢。下面就高空坠物找到责任人有哪些要求,这类问题提为您进行解答。
  
  一、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1、被砸者只要证明其路过该处且被该楼上坠物砸伤,就完成了他的举证。剩下的就是盖楼业主举证自己未抛物。未能举证或者确系无法找到实际抛物者的,该楼道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这是对被砸者负责,由于被砸者不可能提供证据证明某一业主抛物,要求被砸者举证不现实,故而适用于举证倒置。
  
  2、如果房屋是出租的,那么房东和租赁者共同赔偿。租赁者是实际居住房屋,对房屋安全性附有直接责任,其可预见预防而没有对老化玻璃进行处理或及时通知房东处理。而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监管义务,未能尽到义务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义务。
  
  因此,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适用于法律中举证倒置原则,即受害人只需要证明自己被高空中的坠落物体砸伤,剩余的举证责任则由居住的业主证明。
  
  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是怎样的
  
  由上文可知,高空坠物是适用于举证倒置原则。那么,我们将为你详细介绍举证倒置原则到底是怎样的。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原告提出的主张不由其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而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主要有以下6种情形: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我国《专利法》规定:“在发生侵权纠纷的时候,如果发明专利是一项新产品的制造方法,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的证明。”如果被告提不出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的证明,则推定其行为为侵权行为,应承担败诉的结果。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我国的《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 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23条还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此证明责任也只能由被告承担。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任何单位造成上述环境污染,给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都要承担民事责任,这也是一种无过错责任。但是被告能够证明污染环境造成损害是不可抗力或受害人自己及第三者故意或过失所致,被告可不承担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由上述原因致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以免责。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6、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其他情形。
  
  我国的相关法律有着较为明确的划分。一方面是受害者可以根据自己收到的伤害进行相关的赔偿,另外就是相关的责任者只要能证明自己不是案件的责任人,主要还是能够拿出相关的证据,我国的法律才能够认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浙江省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浙江省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办法的内容是什么其实各地的政府每一次出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方案都是经过各部门之间谨慎协商的,不过也难以避免的在实际......


·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合同是否有效一、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合同是否有效?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但不代表合同是无效的。就是因为合同有效,无法......


·一、宅基地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宅基地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


·怎样处罚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透支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人们的生活,缓解了人们的经济压力,但是也给了很多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很多犯罪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较大数......


·认定商标不构成侵权的情形有哪些
      认定商标不构成侵权的情形有哪些(一)在先权利使用时不构成商标侵权。使用人对自己享有权利的标记进行正当使用。如正当使用自己的姓名、商号或其他标记......


·股东撤销权之诉是怎么回事?
      股东撤销权之诉是怎么回事?股东撤销权之诉1、股东提起撤销诉讼时,其是否具备股东会决议形成时的股东资格根据公司法该条规定,要考量两个时间点......


·我国软件可以申请专利吗
      根据《中国专利审查指南》第九章指出,在处理计算机程序的发明时,旨在解决技术问题,利用技术手段和实现的技术效果,属于专利保护的对象。根据专利审查......


·一、交通事故赔偿完毕还可复议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完毕还可复议么?交通事故赔偿完毕户不可以复议,但可以起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


·下班途中没有出公司摔伤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没有出公司摔伤算不算工伤一、下班途中没有出公司摔伤算不算工伤按工伤处理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二)工......


·呈请提押出所法律条款具体有哪些
      一,呈请提押出所法律条款具体有哪些第23条规定,提讯人犯,除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或者宣判外,一般应当在看守所询问室,提讯人员不得少于2人,因侦查工作......


·在我国法律故意伤害罪轻微伤怎么判刑?
      在我国法律故意伤害罪轻微伤怎么判刑?一、在我国法律故意伤害罪轻微伤怎么判刑?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