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打群架轻微伤怎样赔偿?

打群架轻微伤怎样赔偿?
  
  生活中常常会有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的例子,这种时候就很有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这个时候就避免不了赔偿问题,那么打群架轻微伤应该怎样赔偿呢?接下来,我们给您整理出了最新的赔偿标准,提供给您进行参考一下。
  
  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和合理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以上内容就是打群架轻微伤的赔偿标准,不知道您看了是什么感受呢?我们还是要提醒您一句,冲动是魔鬼,当我们遭遇到一些令人气愤的事情时一定要保持理智,切记不要用拳头去处理问题,而是要用大脑去处理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走上了投资的道路,当然投资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走上了投资的道路,当然投资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部分人就会选择将自己空闲的房屋出租给他人。此时,为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起诉离婚怎么收费 离婚请律师大概要多少钱
      虽然协议离婚要与诉讼离婚简单快捷一些,但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是符合协议离婚条件的,这就会出现在无法协议离婚或者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只能......


·一、离婚财产分配中的猫腻的方面有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配中的猫腻的方面有什么?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离婚......


·合同履行完毕证明书的要素有哪些?
      合同履行完毕证明书的要素有哪些?一、合同履行是指什么?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符合哪些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符合哪些条件?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符合哪些条件?1、因公共利益需要的;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改造,需要调整使用土地......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理赔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理赔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轻微伤理赔标准是根据被害人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来确定,赔偿费用要根据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来定。交通......


·冰毒多少判死刑?
      冰毒多少判死刑?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公民为了谋取暴利,会采取损害他人权益的办法来获取经济利益,贩毒是其中较为常见的方式,由于此种行为的社会......


·一般打官司要多少钱 打官司怎么收费
      生活中难免遇到纠纷的,对于解决纠纷最好的还是协商,对于无法协商的,其他方法也不行的,就只能诉讼了,即打官司,但是打官司也是要收费的,那么打官......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


·买保险可以异地买吗2023
      买保险可以异地买吗买保险可以异地买,但是建议选择全国性的保险公司,全国性保险公司才可以进一步考虑异地买保险的事宜,通常情况下,全国性保险公司......


·民事诉讼法仲裁执行的不同点
      民事诉讼法仲裁执行的不同点民事诉讼仲裁执行都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它们两者的相同点在于当事人的地位都平等,且都以法律为准绳,能够依法行使自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