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司法鉴定流程问题如何应对?

司法鉴定是我们遇到纠纷和案件时十分重要的环节。司法鉴定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古董真假鉴定、食品安全鉴定、产品质量鉴定等,它服务于诉讼案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和原则,有严格的流程安排,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工作人员都由司法局进行管理,鉴定结果由司法局负责,必须真实合法。那么,司法鉴定流程具体是什么?司法鉴定流程问题如何应对?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未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擅言设立司法鉴定机构或擅自面向社会开展司法鉴定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取缔;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l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设立登记的,除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注销外,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司法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l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
  
  (一)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
  
  (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第(三)、(四)、(五)、(七)项规定对司法鉴定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实施。
  
  司法鉴定机构对司法鉴定人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办理流程:
  
  ⑴调查人员及时调查当事人违法事实,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提出处罚建议并报处长;
  
  ⑵处长及时审查调查材料和处罚建议,提出处罚意见;
  
  ⑶依法需要告知听证权利的,调查人员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的,组织听证会;
  
  ⑷调查人员拟制行政处罚决定书,报分管厅长批准;
  
  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委托:
  
  二、受理:
  
  三、初次鉴定
  
  四、补充鉴定
  
  五、重新鉴定
  
  六、复核鉴定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八、出庭
  
  如果您对最终司法鉴定结果不能信服,可以针对鉴定结果多方面搜集有针对性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要求撤销鉴定结果,但一定要理性,有理有据。我国司法鉴定的改革已经开始,司法鉴定流程问题如何更完善、更便利、更高效是未来国家立法过程中不能回避的问题,未来司法鉴定方法会更加科学,结论更有说服力,流程也将更加完善,为我国法制建设添砖加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房屋他项权有效期多久?
      关于房屋他项权,说实话,我们也不是很了解,但是我们在查阅相关资料之后得知,关于房屋他项权有效期多久,是没有固定答案的,因为房屋他项权可以说是......


·办理工伤保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企业工伤保险参保开户申报材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工伤保险费费率核定表。3、办理参保登记后,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工伤保险处办理参保开户手......


·检院批捕后核定追诉期限是多久?
      一、检院批捕后核定追诉期限是多久?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开展必要的调查,经检察委员会审议提出是......


·一、现在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
      一、现在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1、购房者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采取贷款的方式,要确定这个房子总价多少钱,首付多少,而总价减去首付就是贷款的钱。首付是不能......


·8000元工资扣多少个税
      8000元工资应扣90元的税。按照新个税标准计算,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


·民事回避条件具体有哪些
      民事回避条件有哪几种《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


·监护人职责有哪些2023
      监护人职责有哪些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


·劳务派遣工能享受年休假吗
      劳务派遣工能享受年休假吗劳务派遣工身份歧视突出,劳务派遣工与企业的正式工不能同工同酬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同工同酬就包括休息休假的权利,我们知......


·二手房面积误差如何解决二手房买卖面积发生误差
      二手房面积误差如何解决二手房买卖面积发生误差,则不一定要按照与一手商品房的解决方式进行。首先,买卖双方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即买卖双方的二手房买......


·难道房屋买卖合同要经过建住局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抢注商标犯法么,有什么后果?
      抢注商标犯法么,有什么后果?相关规定《商标法》指出: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