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对于工作我们您都是不希望工伤的出现的。但是有些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工伤严重的时候有可能影响我们今后的生活,所以说我们国家对于工伤是有相关的补偿规定的。对于工伤认定也是有时间的。工伤认定结论生效时间我们国家是如何规定的呢?
  1、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15日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等相关结论出具后,生效。
  
  2、工伤认定书自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资料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相关知识:工伤认定流程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结论生效时间我们国家规定的是在结果出来签字之后那么工伤认定结论就是生效的了。对于结论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这是关于工伤赔偿的一个重要的指标和标准,赔偿的多与少多少都会跟工伤认定有所关系。所以说我们国家对于这个规定是非常的严格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单位行贿罪三百万以下量刑标准是什么?
      行贿受贿这种行为在我们国家是被严厉禁止的,因为行贿受贿的话,他往往是和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所以这是违反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受......


·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


·私募基金不备案怎么发行?
      私募基金不备案怎么发行?一、基金备案的法规及违法后果《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


·开办劳务派遣公司有什么要求
      开办劳务派遣公司有什么要求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注册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


·说好的股票质押率未按80%计算,为什么?
      说好的股票质押率未按80%计算,为什么?一、什么是质押率?质押率为贷款本金与标准仓单市值的比率,质押率一般根据期货和现货的价差及价格波动幅度......


·与交通肇事罪相关的罪名相似的罪名有哪几个?
      一、与交通肇事罪相关的罪名相似的罪名有哪几个有故意杀人罪,为先锋昂发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1、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抢方向盘缓刑可以适用吗?
      一、抢方向盘缓刑可以适用吗?抢方向盘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不适用于缓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


·离婚之后女儿抚养权怎么判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若女儿尚未成年的话,则同时需要进行处理的还有女儿的抚养问题。其中需要先确定女儿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而要是产生了争议的话,则可以......


·传唤询问司法解释是什么?
      传唤询问司法解释是什么?传唤询问就是公安机关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实施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是公安机关在......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国际贸易代理合同有哪些内容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国际贸易代理合同有哪些内容国际贸易代理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共求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双......


·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有哪些
      一、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有哪些?企业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