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花园防高空坠物有哪些措施?


  近几年来,随着居民的文化素质越来越高,更加注重社区绿化以及保护环境,许多居民都喜欢在小区内未开发的花园内种植花束,也喜欢在自家阳台弄一个小型花园,但是,在绿化环境的同时,我们应该注意是否存在高空坠物的可能性,花园防高空坠物有哪些措施?
  一、小区预防高空坠物措施
  民警提醒,为预防高空坠物伤人,社区、物业等要充分履行宣传教育的义务和监督管理的责任,减少安全隐患;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定期对老旧楼体外墙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在大风天气来临前,商家店铺及广告经营公司要提前仔细检查广告牌匾、玻璃拉门以及在室外设置的其他物体是否容易被风掀起、吹翻并进行加固,以防万一。物业可以在建筑物低层安装保护设施,在事故多发地加装监控摄像头等。对自然坠落等原因,相关部门要监督物业公司加大对小区的排查,清除安全隐患,对于年久失修的窗户,对存在安全隐患放置在阳台处的花瓶等重物,要督促业主赶紧进行清理,以消除安全隐患。另外,鉴于高空坠物存在取证难的问题,有必要加强监管手段等。社区组织、物业公司等应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的安全意识,提高自身觉悟。同时,应出台激励政策,发动群众及时举报高空坠物责任人,并依法追究其责任,形成联防机制。
  二、居民如何预防高空坠物?
  为避免高空坠物伤及自身和他人,市民也应做到以下几点:从自身做起,教育、制止他人不高空抛物;在看到高空中有摇摇欲坠的物体时,要及时向消防等部门反映,立即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定期检查自家窗户、空调支架等是否牢固,如有松动应及时加固;及时清理阳台、窗台上容易被风吹掉的物品,如花盆、晾衣架等,避免因天气等外因发生高空坠物;大风天外出时,不要紧贴墙面老化的大楼、摆有杂物及有悬挂物的居民楼以及在广告牌下行走或逗留,以免发生意外;在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等高空作业时,要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坠落伤人。应该安装相应的防护措施,以免花盆或者其他物品掉落,砸伤行人,同时,居民在散步时,应该尽量远离居民楼,时刻注意自身安全,我们也提醒各位,在大风天气应该减少出行,以免带来危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企业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企业借款合同是否有效一、企业借款合同是否有效企业借款合同有效吗?要根据企业借款对象的不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


·非农户征地补偿最新政策是什么?
      征收土地所分配的费用一直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法律问题,而农村征收土地就更为敏感一些了。农村集体中一些人的房产在当地,但人却是非农户口,那就这部分......


·夫妻离婚抚养权纠纷怎么解决
      夫妻离婚的时候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情况产生纠纷,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纠纷了。那么在离婚的时候,遇到这样的纠纷该如何处理呢?我......


·放弃继承是否还要承担诉讼费?
      放弃继承是否还要承担诉讼费?一、放弃继承是否还要承担诉讼费?放弃继承是不要承担诉讼费,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双方当事人不会发生一些争议,那么......


·应该如何交易公司债券?
      应该如何交易公司债券?一、如何交易公司债券1、一级市场:网上申购网下配售投资者在一级市场投资公司债时,网上认购一般是按"时间优先"的原则......


·劳动关系包含什么区别?
      劳动关系其实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益与义务的关系,劳动关系的认定是看劳动者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其中最重要的依据,除此之外劳......


·一、重庆五险一金缴纳比例: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用人单位按缴
      一、重庆五险一金缴纳比例: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基数的8%;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


·开发商强制征收土地怎么办?
      开发商强制征收土地怎么办?任何单位在没有经过政府审批的都不能强制征收土地。开发商征收一定要符合法律的程序,不能强行的征收土地。在农民没有同意的......


·什么时候承租人不能优先购买
      什么时候承租人不能优先购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


·名誉侵权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名誉侵权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法律保证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法律是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或者组织对公民进行各种形式的侮辱的,一旦发生相关案件,......


·精神病人能签离婚协议吗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中的一方是精神病人的情况并不少见,如果想和精神病人离婚,能签离婚协议吗?由于精神病人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人,因此不能签离婚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