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作业车车祸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作业车车祸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货车司机一般属于有固定收入的类。其赔偿标准如下:货车误工费赔偿标准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的赔偿应为受害人因误工而造成的损失,其适用前提为有劳动能力。(1)、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纯收入计算。对于离退休人员及在岗人员单位未扣发工资的,不应予以赔偿。(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并予以调查核实为准)(2)、无固定收入的,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若受害人系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户应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其他自然人若能作此证明的亦应以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为准,来计算每天收入状况;对无法举证的,由受诉法院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同或相近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对无收入但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其计算依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在作业车车祸当中,如果有人员受伤赔偿误工费其实是很好找证据的,因为作业车的司机的收入都是比较固定的,而且这种作业车如果当时正在开展作业,因为作业车的修复要耽误收入的话,也能够要求赔偿误工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可以约定一年劳动合同违约金吗?
      可以约定一年劳动合同违约金吗?可以约定,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生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刑事犯罪未满16周岁有案底么?
      一、刑事犯罪未满16周岁有案底么?只要承担刑事责任,都会留案底。承担行政责任,处理的公安机关也会在处理地公安机关内部留笔录等记录,但是,一般情况......


·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一、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


·什么叫鉴定结论
      什么叫鉴定结论一、什么叫鉴定结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鉴定结论是证据的一种。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


·一、劳动合同仲裁地点可以选择吗?
      一、劳动合同仲裁地点可以选择吗?不可以选择,有管辖限制,必须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净身出户没钱给抚养费
      净身出户没钱给抚养费夫妻离婚时分割共有财产一方所谓净身出户,和支付孩子抚养费没有关系。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支付方......


·离婚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的女人这样的做法对吗?
      因为观念不合或是许多其它的原因导致家庭破裂,夫妻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在离婚的过程中,我们常常看到有那种女方提出不要孩子也不出抚养费这样的现象......


·假想防卫是故意还是过失犯罪?
      假想防卫是故意还是过失犯罪?构成假想防卫是过失犯罪。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如......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一、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概念    根据证据的存在及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


·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
      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一、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对未成年犯罪的处罚是怎样规定的
      对未成年犯罪的处罚有着怎样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经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触犯刑事法律,但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