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长时间算遗弃罪有哪些规定?
一、什么事遗弃罪
1: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对于遗弃罪的构成,遗弃的时间长短不是构成此罪的客观要件,造成的遗弃后果,才是衡量是否构成此罪的关键: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2:遗弃罪的犯罪客观要件如下:(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A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B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C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2)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行为人能够负担却拒绝扶养,能够负担,是指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并有能够满足本人及子女、老人的最低生活标准(当时当地的标准)外有多余的情况;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3:遗弃罪的判刑如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我国的法律中没有说明。因为这类犯罪的判罚只对犯罪者的犯罪情形和犯罪动机进行处罚,而无时间要求。也就是说对受害人造成的后果进行追究处罚,时间长短不能证明什么,还望您都能善待自己的家人,避免这类事件的产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可以协商处理吗?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可以协商处理吗?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可以协商处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法院移送管辖检察院规定是什么?
法院移送管辖检察院规定是什么?法院移送管辖仅仅是在法院之间进行移送,并不会将案件移送给检察院进行审理。检察院不具有审理案件的职能。移送管辖条件......
·找律师写离婚协议书费用是多少
当双方协议离婚时,有时候可以找律师写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特别重要的,因此离婚协议书书写一定要认真对待。我们为什么需要找律师来书写离婚协议......
·嫖娼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有哪些?
在现如今花红酒绿的社会上,由于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一些爱玩的人也越来越多,为了满足广大顾客的喜好,有些人为了争钱,有些被国家禁止的行业也在......
·聚众斗殴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一)客体要件......
·在哪些情形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在哪些情形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但属于正当防卫的除外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其行为必须是以剥夺被继承人之生命为目的,若......
·土地使用权延期应该怎么做?
土地使用权延期应该怎么做?1、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
·济南建筑工程项目中标从业证书暂存管理办法
济南建筑工程项目中标从业证书暂存管理办法建筑工程项目涉及到很多专业人员,加强这些人员的管理对保障项目建设非常重要,济南市为了规范招投标市场......
·土地使用权属于不动产吗?
土地使用权属于不动产吗?土地使用权,顾名思义就是拥有使用土地的权利,可以依法占有,并且利用土地作物从而收益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权利,是单......
·离婚判决生效财产处置一方不配合应怎么处理?
离婚判决生效财产处置一方不配合应怎么处理?1、如果有可供执行财产,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如果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没办法。但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