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变更监护人情况在我们的现代生活中经常出现,如何变更监护人?

变更监护人情况在我们的现代生活中经常出现,如何变更监护人?需要有那些法定程序和步骤,在变更监护人的过程中,如何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如何伸张有监护资格方的权利?变更监护人需多少钱?等等都是需要我们了解和掌握的基础知识,相关内容我们整理如下:
  一、什么是法定监护人
  首先,所谓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应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无监护能力的,按顺序应由以下人员担任: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除此而外,经有关单位同意,精神病人的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二、如何指定监护人
  指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由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组织的指定而产生。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指定监护有两种情况:1、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时,有关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2、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在以指定监护方式设立监护的情形,如果当事人对指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作出维持或撤销原指定的判决,如果原指定被判决撤销,人民法院应另行指定监护人。
  三、如何变更监护人
  监护人在下面情况下可变更和终止(一)监护人的变更监护人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经查明事实,撤销监护人的资格。通过诉讼撤销监护后,原监护人的监护权利被取消,依法应另行确定监护人。所以,撤销监护并不意味着被监护人不再需要监护,而是撤换新的监护人,这实际上是监护人的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实施意见》第
  18条规定:“监护人被 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二)监护人的终止监护的终止,设定监护的客观条件自然消失,导致监护的存在成为不必要,从而解除监护关系。引起监护关系终止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1、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已达成年。2、被 监护的精神病人痊愈,并已由人民法院作出撤销监护的裁决。3、监护人死亡。综上所述,法定监护人的变更,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实施的,由人民法院或其他相关单位、组织来实施变更,其他单位与个人无权影响和干涉。至于变更监护人需多少钱,原则上变更监护人是不需要钱的,但是如果有诉讼程序,按照诉讼程序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主要责任车祸责任划分占比例是多少?
      主要责任车祸责任划分占比例是多少?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


·买卖合同的维修是附随义务吗
      买卖合同的维修是附随义务吗?维修义务也属于附随义务,附随义务随合同关系的不断发展,表现出不同的内容。我国合同法对附随义务内容的规定大体包括了以......


·法定违约金的范围?
      法定违约金的范围有哪些一、法定违约金的范围有哪些1、固定违约金固定违约金即法律法规具体规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虽然作为读者
      虽然作为读者,我们应该都能听说过误工费的相关赔偿标准,那么如果是有单位的,在发生误工费期间,与公司能够同时得到吗?根据相关的说法,一般误工费......


·非法集资诈骗业务员有罪吗?
      现今,出现不少非法集资现象,因为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那么,如果被抓,非法集资业务员有罪吗?国家研究制定《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


·我国社会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我国社会抚养费一般多少钱?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根据不同情节,按照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一......


·斗殴法律定义是怎么定义?
      打架斗殴是一个非常不好的代名词,但是它的法律解释对于人们来说是非常模糊的,那么打架斗殴的定义是什么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来解释斗殴法律定义......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如何立遗嘱才会有效?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如何立遗嘱才会有效?根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遗嘱人以遗嘱的形式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


·在中国面子问题就是大问题,面子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很重要,这
      在中国面子问题就是大问题,面子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很重要,这是毋庸置疑的。倘若一个人伤害了另一个人,那么被伤害的人一定会想尽办法予以报复。但......


·法律中所说的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缓期执行可以简称为缓刑,在对罪犯判处相应的处罚之后,如果同时满足规定条件的话,那此时可以做出缓期执行的判决,如果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您知道缓......


·诉讼时效已过诉讼时效中断的性质是否一样?
      诉讼时效已过诉讼时效中断的性质是否一样?1、时效已过和诉讼时效中断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因为在已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下,法院有可能会直接驳回当事人的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