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楼顶高空防坠物的责任怎样承担?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身边多了很多的高楼大厦。但是与此同时高空坠物的危险越来越大。近期高空坠物的案子屡见不鲜,防盗门、窗户,甚至是家中的一些杂物这些我们司空见惯的杂物都有可能成为高空坠物的“元凶”,那么,楼顶高空防坠物如何担责?下面本站的我们为您解答一下。
  
  小区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一、《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较为合理,体现了公平原则。
  
  二、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
  
  理由: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刺激他们作证的义务。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作用。
  
  而连带责任,一是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二是有违公平原则,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则会让真正的加害人逍遥法外,使得正义无法实现;三是连带责任将导致内部之间求偿权的无法实现。
  
  三、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第一,“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第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
  
  第三,不可抗力。《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
  
  可见,楼顶高空防坠物的责任承担,需要具体事例具体分析,所以对于身边可能下坠的物品,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因为危险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本站的我们另外提醒您,一旦危险发生了以后,千万要主动承认,因为如果不是故意的行为是不用承担严重的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老人去世遗产继承比例是什么?
      一、老人去世遗产继承比例是什么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


·很多父母为了子女在外打工
      很多父母为了子女在外打工,把小孩一个人留在家里,由爷爷奶奶看护,但没有变更监护人,这种情况下,未满16周岁的小孩是不能在没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


·盗窃不作犯罪处理情形是怎样的?
      在生活当中是比较容易发生盗窃的行为的,一般的盗窃行为根据盗窃数额的大小来判断是构成行政违法或者是构成了刑事的犯罪。在法律的司法解释当中规定了......


·经济案件260万取保候审可以吗?
      经济案件260万取保候审可以吗?经济案件260万的涉案金额,在未进行判决之前的司法审理过程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但犯罪事实认定后就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故意伤害中重伤的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中重伤的标准是什么?故意伤害中重伤的标准是按照人体的伤残等级的标准来进行执行,(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


·怎么审查买卖合同内容是否完备
      怎么审查买卖合同内容是否完备事实上,合同的内容影响着合同的效力,并且当事人应该要依照生效的合同去履行自己的义务,所以,对合同进行审查是十分不......


·随着私家车逐渐成为交通工具的主流,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也随之发
      随着私家车逐渐成为交通工具的主流,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也随之发生,尤其是酒驾醉驾最为严重,有不少人都是因为酒驾醉驾失去生命或者受到严重伤害,让......


·偷盗加吸毒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千元的,就可以被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


·担保物权主要包括什么2023
      担保物权主要包括什么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


·民法典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停水停电
      民法典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停水停电一、民法典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停水停电?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停水停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


·有什么人不能做监护人?
      什么人不能做监护人监护人既为保护被监护人而设,自然须具备相当能力,故监护人的资格是确定监护人是否胜任监护职务的重要问题,它关系到被监护人的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