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后,如果合同内容需要补充或者变更,可以通过拟定补充协议约定后续事宜。如果补充合同和原合同有冲突时,一般情况是已原合同为主。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范文
  
  
  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发 包 人:________
  
  承 包 人:________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安顺市普定县双龙苑商住楼工程”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定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
  
  4、结构类型:底层为框架结构、地上6+1层为砖混结构。
  
  5、设计单位:________
  
  6、监理单位: ________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 外墙面砖改为外墙漆
  
  2、 客厅推拉门取消
  
  3、 本工程为满七层,结构找坡
  
  4、 楼梯踏步为水泥砂浆面清光
  
  5、 外墙40 × 40 深灰色栅格取消
  
  6、 厨房与阳台之间门带窗(MC-2324)取消,阳台改为封闭式厨房。
  
  7、 其余均按原图施工
  
  三、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记)
  
  1、开、竣工日期
  
  2、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总工期____天(含法定节假日)以《建设工程竣工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建筑面积一次性包干,____元/平方米;在施工过程中,如按甲方要求另增加工程量的,按双方协商价计算;本工程为垫款主体二层,二层预制板安装完毕,甲方按合同总价的30%支付给乙方,主体五层预制板安装完毕,甲方按合同总价的15%支付给乙方,主体七层完工,甲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给乙方,内、外装修完工甲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给乙方,其余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的12%,滞留3%作保质、保修金,等到保质、保修期到后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处理
  
  1、 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 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3、本补充协议系《安顺市普定县双龙苑商住楼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实质性补充,若二者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4、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
  
  5、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5日内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定合同代表: 签定合同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本,可供您参考。补充合同是在原合同基础之上达成的,所以格式和原合同差不多。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要包括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并约定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处理相关条款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员工不缴纳社保能辞退吗
      员工不缴纳社保能辞退吗一、员工不缴纳社保能辞退吗?对于不愿意购买社保的员工也不能辞退,但必须让职工自己写证明,表明是当事人自己不愿意买社保......


·信用卡诈骗犯是如何进行量刑的?
      信用卡诈骗,可能您并不陌生,而且信用卡诈骗常常是在无形中便将受害人的资产给转移走了,当然信用卡诈骗包含多种多样的形式,可能是盗窃的信用卡,也......


·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


·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股票除权日?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股票除权日?这样的实际生活当中很多人都会投资股票,股票它实际上是一种投资理财的方式,但是股票投资的话是存在着一定的......


·长春市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长春市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是怎样的?如果是国有出让性质土地,那么办理该土地证过户,在办理完毕住房过户手续后,由买卖双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


·公司的认缴期限到了怎么办
      公司的认缴期限到了怎么办如果期限到了没有缴纳,属于瑕疵出资,需要履行补缴责任;如果金额特别巨大,后果严重,则可能构成虚假出资罪。新的公司法规定......


·股权纠纷的分类一共有几种?
      股权纠纷的分类一共有几种?一、股权纠纷的分类一共有几种?一共有四种;(一)、股东出资纠纷股东出资纠纷是股东在公司设立过程或增资过程中,......


·醉酒驾驶要自费医治吗
      醉酒驾驶要自费医治吗?人们喝了酒之后开车,如果是饮酒过量,则会导致视野模糊,反应速度变慢,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发生事故。除了对他人带来伤害外,车......


·一、醉驾5年内开车允许吗?
      一、醉驾5年内开车允许吗?什么是醉驾?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


·接受指定辩护函
      接受指定辩护函【】第号人民法院:根据你院的函,本所指派律师担任案被告人的辩护人。特此函告律师事务所(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