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幼儿园高空坠物制度是怎样的?

幼儿园高空坠物制度是怎样的?
  
  随着城市化发展的越来越快,楼房数量也在飞速升高,高度也在不断增加,高空坠物发生的可能性也在不断增大,孩子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如果一所幼儿园恰好建在一座高楼旁,那么高空坠物无疑是一种很大的安全隐患,那么幼儿园高空坠物制度是怎样的呢?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来告诉您吧。
  
  一、预防高处坠落事故
  
  幼儿园如何防止高空坠,其实主要就是要避免儿童在外呆的时间过久,或者是应该找个开阔的地方建园。
  
  1.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形式有哪些?高处坠落事故多发于
  
  1.1 从脚手架上坠落,如站在架杆上拆装模板,绑扎钢筋,砌筑外墙,外墙抹灰时坠落.
  
  1.2 从“四口”临边高处坠落,拆除电梯井、管道井内架杆模板时,发生坠落;
  
  1.3 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发生坠落
  
  1.4 从临时搭设的平台上坠落,如浇注混凝土,内墙抹灰等.
  
  2. 如何避免高处坠落?
  
  
  2.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2.2 加强工人自我保护教育,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2.3 做好班前安全检查,班组长应该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不能进行施工。
  
  2.4 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的工人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2.5 大风、雨雪天气应暂停施工,冬雨季施工要经常清理脚手板,增加防滑措施。
  
  2.6 高温天气,从事临边高空作业应注意做好防暑工作,如错开高温天气时段,工作时间不能过长等。
  
  2.7 做好临边洞口、电梯井口防护,不能随便拆除防护设施。
  
  2.8 脚手板应满铺,不能出现探头板,即超过架杆20cm。
  
  3. 工地常见违章施工及其危害:
  
  3.1 电梯井口、楼梯口、预留洞口安全护栏搭设不及时。
  
  3.2 搭设和拆除电梯井内架杆模板时,架体不进行加固,不满铺木板,不系安全带,一旦架子不稳,很容易造成坠落。
  
  3.2 为方便施工拆除安全护栏后未采取其他防护措施,有可能造成其他人不注意,从高处坠落,出现伤亡事故。
  
  3.3 支拆临边圈梁、柱模,绑扎钢筋时,或者浇注混凝土,砌砖时直接站在架杆上,不铺脚手板,不系安全带,无任何防护措施。很容易造成坠落。
  
  3.4 施工时不带安全帽,不系好帽带。
  
  3.5 脚手板铺设不合理,不能做到满铺,出现探头板,踩空后容易发生坠落。
  
  3.6 自制的施工用平台,简单化,不牢固,发生坍塌后,造成坠落
  
  二、预防物体打击事故
  
  1.物体打击事故的主要形式?
  
  物体打击事故多发于塔吊吊装物体时,吊物坠落,伤人木工支拆模,钢筋工绑扎钢筋,瓦工砌砖等工作时,物料从高处落下伤人 施工时存在交叉作业,又无防护措施,上面落物伤人不带安全帽,或不及帽扣,坠落物体伤人.张拉调直钢筋,防护不好,钢筋弹出伤人
  
  2.如何避免物体打击事故?
  
  2.1 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施工安全,安全教育是根本
  
  2.2 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帽带.
  
  2.3 起重吊装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十不吊"即做到恶劣气候不吊,不斜吊,不埋吊,夜间无照明不吊,无信号不吊,光线不明不吊,机械带病不吊,重量不明不吊。
  
  2.4 经常检查钢丝绳,吊钩等吊具。
  
  2.5 班组长派工时,尽量避免在施工层下方干活,否则必须先安排防护,再施工。
  
  2.6 拆除工程要有隔离措施,有人看护。
  
  2.7 禁止从上向下抛掷垃圾废料或向上抛递工机具,小材料。
  
  2.8 脚手架上堆放材料不要太多,太高。
  
  2.9 在预留洞口附近施工,上下层都要防护,不要随意拆除护栏。
  
  2.10 高处作业工具要入袋。
  
  3.工地常见违章及其危害:
  
  3.1 清理楼层垃圾,拆除模板时向下抛掷,如果下方有人,就是安全事故。
  
  3.2 起重吊装架杆、模板或其他材料时捆绑不牢或不合理,吊起后,材料掉落,这是严重的违章事故,很危险。 3.3 在楼边施工时,材料堆放不注意,离楼边近,或在脚手架上堆放过高,不稳,出现材料坠落,工地上曾发生过架杆钢筋坠落,由于楼层高,非常危险,必须引以为戒。
  
  3.4 搭设脚手架,木工架子时向上抛递小材料,瓦工抹灰时,向上递灰,都可能发生坠落。幼儿园如何防止高空坠
  
  3.5 在预留洞口附近干活时,不盖板防护,材料坠落伤人。
  
  由此看来,幼儿园高空坠物制度无非就是从孩子,从工人两种角度来说的,从孩子方面要避免儿童在外呆的时间过久,或者是应该找个开阔的地方建园,从工人方面要严格遵守工地的安全守则,尽量避免可能发生的危险。如果您还有别的疑问的话,您可以选择去咨询专业人士来获取满意的答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境外投资许可证申请条件
      境外投资许可证申请条件(一)申请人条件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二)具备或符合以下条件的,准予备案:申请材料齐全、如实完整,符合......


·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
      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甲方夫妻:(出售方):姓名:身份证号:姓名:身份证号:乙方:(购买方)姓名:身份证号: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


·什么是强迫他人吸毒罪如何处罚
      强迫他人吸毒,往往使人染上毒瘾成为吸毒者,而吸毒成瘾严重损害身心健康,使吸毒者身体虚弱、智能减退,因此,对强迫他人吸毒的犯罪分子予以惩处是十......


·判三年缓刑四年还用坐牢吗?
      判三年缓刑四年还用坐牢吗?缓刑,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法的......


·监察法起诉逮捕就一定成立吗?
      一、监察法起诉逮捕就一定成立吗?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不一定会起诉,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


·殴打领导被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殴打领导被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打领导,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通常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可以申诉。员工离职通常分为以下几种类型:自请辞职......


·车辆没审 出了车祸责任怎么划分?
      车辆没审出了车祸责任怎么划分?一、车辆没审出了车祸责任怎么划分?车辆没年审,出了交通事故可能影响责任划分,但不一定影响责任划分。1、根据......


·盗窃数额巨大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数额巨大量刑标准是什么?犯盗窃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


·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
      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我们称之为雇佣关系。在雇佣关系中,如果受雇人不小心遭受了人身损害的话,那么此时的......


·合同因为不可抗力损失要求赔偿,可以吗
      合同因为不可抗力损失要求赔偿,可以吗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如果一方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造成了损失,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但是如果不是......


·征地补偿标准荆州标准是多少?
      荆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土地共分为四类:1、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郢城镇高路村、海湖村、澎湖村、郢北村、黄山村、岳山村、郢城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