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属于拖欠工资的情形包括什么

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在我国是要受到法律处罚的,是需要为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费。但是不是所有的情况都算是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那么不属于拖欠工资的情形有那些呢?就由网站的我们为您做一下具体的介绍吧。
  
  一、单位拖欠工资如何赔偿
  
  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哪些情形不属于拖欠工资
  
  不属于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包括11种:
  
  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
  
  3、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4、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5、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6、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的赔偿;
  
  7、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8、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9、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10、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11、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对于不属于拖欠工资的情形我们为您整理了十一种情形,在这十一种情形之类都是不算拖欠工资的,因此劳动者在实践中,千万不要将上述情形误认为是单位对自己工资的拖欠。当然,要是能够确认属于拖欠工资的话,则劳动者也是可以追究单位的法律责任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大货车误工费停运费是否由保险公司来进行赔付?
      一、大货车误工费停运费是否由保险公司来进行赔付?营运车辆发生事故,对于伤者的误工费在赔偿范围内,对营运车辆的误工费属于简接财产损失,保险公司......


·诈骗罪判三年以下一定能缓刑吗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具体针对诈骗犯罪有三个不同的量刑幅度,其中有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这刚好满足了缓刑的条件之一,那诈骗罪判三年以下一定......


·北京嫖娼处罚措施和标准有哪些?
      嫖娼事件一直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很多名人明星也因此而声败名裂。嫖娼一直是社会治安的毒瘤,那么对于嫖娼事件的处罚措施也应严厉起来。那么关于最......


·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员工,上班族都会得工薪。那工资薪金是什么?
      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员工,上班族都会得工薪。那工资薪金是什么,包括什么呢,它在税法上是怎么规定的,在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又是怎么阐述的。看看......


·交通事故撞死人怎么处理,相关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是想避免但又高发的事件之一。但不少生命都在交通事故中流逝。交通事故撞死人怎么处理?如何处理才能保护到双方的权益不加倍的受损?交通事故撞......


·没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可以吗?
      没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可以吗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


·一、 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主要在于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双......


·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抚养权?
      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抚养权?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


·计件加班费的工资计算文件需要向公司申请吗?
      计件加班费的工资计算文件需要向公司申请吗?需要向公司进行申请的;1、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在完成计件定额后,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企业也应当依法支......


·公司破产清算需要多长时间
      公司破产清算需要多长时间一、公司破产清算需要多长时间企业破产清算一般需要120天左右的时间,其中公告期为90天。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