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经济案件上诉状的结构和特点是怎样?

在居民的日常生活中,会有可能因为一些这样或那样的一些原因,而和别人产生经济纠纷。对于经济纠纷可以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话,就可以提起上诉了。但是这是需要写一个上诉状的,可是像这样的经济案件上诉状的结构和特点是怎样?
  一、经济纠纷上诉状 概念
  经济纠纷上诉状是指经济纠纷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重新审判而提出的诉状。 经济纠纷上诉状是第二审法院受理案件,并进行审理的依据。第二审法院可以通过上诉状了解上诉人不服第二审裁判的理由。因此,经济纠纷上诉状对于第二审法院全面了解案情,审理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办案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特点
  1.提起上诉的直接性。有权提出经济纠纷上诉状的必须是当事人或其诉讼权利承担人、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2.针对性。经济纠纷上诉状是针对法院第一审判决和裁定而写的,因此要直接指出原判认定事实的错误、原判理由的不充足或适用法律的错误,并有针对性地写出不服一审判决意见、看法以及自己的请求。3.时限性。上诉有时间限制。上诉人必须在法院规定的有效时间内进行上诉,超过了规定时间则会被视作服从一审判决。
  三、结构和写法
  经济纠纷上诉状一般由七部分内容组成。(一)标题写明“经济纠纷上诉状”或“上诉状”。(二)状头写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基本情况,书写项目与顺序同起诉状。(三)案由即不服第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原由。需概括写明上诉人因何案、不服人民法院于何时、以何字号(×字第×号)发出的判决或裁定而提出上诉。(四)上诉请求这是上诉的目的所在,必须概括写明请求第二审法院撤消或变更原审判决或裁定,或请求重新审理。(五)上诉理由这是上诉状的关键所在。通常从四个方面写理由:第一,针对原审判决和裁定对事实的认定有错误、出入和遗漏,或证据不足,而提出纠正或否定之的事实和证据;第二,针对原审判决或裁定对事实的定性不当,而提出恰当的定性判断;第三,针对原审判决或裁定引用的法律条文不准、不对,而提出正确适用的法律根据;第四,针对原审判决或裁定不合法定程序,而提出纠正的法律依据。(六)结尾与起诉状基本相同。(七)附项与起诉状基本相同。
  类似于经济案件上诉状这样的结构和特点大致就是这样的了。我国的法律是会保护公民的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的,如果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和别人产生了民事纠纷的话,会有我国的民法进行调解,法律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来对当事人的利益进行维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究竟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如下: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


·离婚后财产纠纷可以特别授权吗?
      离婚后财产纠纷可以特别授权吗?离婚后财产纠纷不可以特别授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按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在最后的结果上面其实存在一定的相同之处,从这点上来看,其实也造成不少人无法准确区分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


·夫妻共同债务个人所得税如何进行缴纳?
      夫妻共同债务个人所得税如何进行缴纳?夫妻共同债务个人所得税进行缴纳应当由其中一方来进行纳税申报。首先要看双方是否都拥有扣除申报资格,月薪达到......


·重婚者第二段有继承权吗?
      重婚者第二段有继承权吗?一、重婚者第二段有继承权吗?重婚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婚姻,所以重婚罪第二阶段的婚姻是无效的。只要能够证明重婚事实存在......


·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需要通知吗?
      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需要通知吗?需要的;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以后,不续签的,超过一个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从法律上来讲,合同到期需......


·最新雇佣关系赔偿标准
      生活中,雇佣关系是大量存在的,这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双方约定由一方提供劳务,而另一方支付报酬。通常在雇佣关系中发生的纠纷是按照民事争议来处理的......


·抢劫罪会判缓刑吗
      不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犯罪分子贩毒2023克判多久?
      犯罪分子贩毒2023克判多久?一、犯罪分子贩毒克判多久?《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中止什么时候考虑有效性
      犯罪中止什么时候考虑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