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今小夫妻婚后买房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

如今小夫妻婚后买房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此时自然房产也是写上了双方的名字,但毕竟现在的房价还是很贵,即使是夫妻买房也不会那么容易,因此选择按揭方式来贷款买房的就居多了。然而日后在离婚的时候,可能房子还没有还完贷款。那此时离婚按揭房子如何分配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夫妻离婚按揭房子如何分配?离婚分割按揭房,需要首先明确按揭房的性质,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按揭房屋的归属,主要是综合当事人办理按揭手续并取得产权证的时间、产权证书中刊载的权利人姓名和按揭房屋首付款的资金来源等因素来认定的。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上诉规定表明,我国《民法典》采用的是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方法。《民法典》第214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按照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和取得产权证的时间,对房屋的归属纠纷中不容易认定的几种情况:1、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产权证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还贷的,应该认定按揭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行为,并不能改变按揭房屋所有权的属性。除非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双方有将所购按揭房屋约定为共同所有的书面协议,或者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并且出资行为并非是赠与行为或者是借贷行为。若该方主张成立,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2、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婚后取得产权证且产权证上载明的权利人仅为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的一方的。此种情况下,虽然是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但是仍应当认定按揭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原因在于,虽然产权证书是在婚后取得,但是该产权证书是一方通过自己婚前财产支付首付款的形式转化而来的,属于个人财产具体形态的转化,并不能改变所有权归个人所有的属性。3、如果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离婚诉讼期间未取得产权证的。如果夫妻双方对房屋所有权归属能够达成协议的,按协议确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房屋的价值按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和婚后共同还贷的比例进行分割。前者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后者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根据规定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而“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4、如果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办理的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取得产权证且证书载明的权利人为一方的。若双方都没有主张购买按揭房屋的款项是以自己婚前的财产等归属于一方的财产支付的并提供相应证据加以证明,则应当认定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有必要先搞清楚房子的性质,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才能要求分割。但要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话,离婚的时候只能就婚后房产的增值部分要求进行分割,对于房产本身是无权分割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官司要注意什么事项
      对于离婚双方无矛盾的,直接起草离婚协议签字即可生效。对于离婚有财产经济上纠纷,还有抚养权的争夺情形的。需要通过打离婚官司法院裁决。离婚官司要......


·眼睛工伤伤残鉴定多久出结果 ?
      眼睛工伤伤残鉴定多久出结果?一、眼睛工伤伤残鉴定多久出结果最长90天内出结果。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伤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伤进行伤残评定。伤残的评定是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中,合格的法医师在规范的程序下评定的,且必须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只给了我他项权,可以办理过户吗?
      他项权对于很多老百姓来说还是一个比较生疏和不了解的法律名词,很多人都都对房产的他项权有这样的错误认识,既然它也是抵押后的一种证书,它也就具有......


·对于受工伤的劳动者来说,最关心的便应该是工伤赔偿工资怎么算的?
      对于受工伤的劳动者来说,最关心的便应该是工伤赔偿工资怎么算的问题了。我们知道,职工在工作时所受工伤,是享有相应工伤赔偿的,那么工资是否就没有......


·婚姻期间重婚夫妻有共同财产吗
      婚姻期间重婚夫妻有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


·一、有自首情节的醉驾处罚是怎样的
      一、有自首情节的醉驾处罚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首可以分为一般自首和准自首。危险驾驶犯罪中自首情节的认定主要是指一般自首,即......


·“双规”时的交代能否认定为自首?
      “双规”是指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党员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纪检监察机关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交代问题的一种组织措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


·婚后夫妻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夫妻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后夫妻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属于共同财产,婚后买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关系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例外约定的,属于......


·如何理解违约金过高?
      《民法典》合同编第58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国家对非法集资的受害者怎么处理?
      在经济活动过程中,资金是不可或缺且十分重要的一环。如果没有资金的支撑,无论何种经营活动都将无法维持,所以,个人或组织才会发起集资,但现实中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