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今小夫妻婚后买房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

如今小夫妻婚后买房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此时自然房产也是写上了双方的名字,但毕竟现在的房价还是很贵,即使是夫妻买房也不会那么容易,因此选择按揭方式来贷款买房的就居多了。然而日后在离婚的时候,可能房子还没有还完贷款。那此时离婚按揭房子如何分配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夫妻离婚按揭房子如何分配?离婚分割按揭房,需要首先明确按揭房的性质,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按揭房屋的归属,主要是综合当事人办理按揭手续并取得产权证的时间、产权证书中刊载的权利人姓名和按揭房屋首付款的资金来源等因素来认定的。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上诉规定表明,我国《民法典》采用的是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方法。《民法典》第214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按照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和取得产权证的时间,对房屋的归属纠纷中不容易认定的几种情况:1、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产权证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还贷的,应该认定按揭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行为,并不能改变按揭房屋所有权的属性。除非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双方有将所购按揭房屋约定为共同所有的书面协议,或者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并且出资行为并非是赠与行为或者是借贷行为。若该方主张成立,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2、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婚后取得产权证且产权证上载明的权利人仅为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的一方的。此种情况下,虽然是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但是仍应当认定按揭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原因在于,虽然产权证书是在婚后取得,但是该产权证书是一方通过自己婚前财产支付首付款的形式转化而来的,属于个人财产具体形态的转化,并不能改变所有权归个人所有的属性。3、如果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离婚诉讼期间未取得产权证的。如果夫妻双方对房屋所有权归属能够达成协议的,按协议确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房屋的价值按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和婚后共同还贷的比例进行分割。前者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后者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根据规定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而“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4、如果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办理的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取得产权证且证书载明的权利人为一方的。若双方都没有主张购买按揭房屋的款项是以自己婚前的财产等归属于一方的财产支付的并提供相应证据加以证明,则应当认定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有必要先搞清楚房子的性质,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才能要求分割。但要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话,离婚的时候只能就婚后房产的增值部分要求进行分割,对于房产本身是无权分割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家装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家装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一、家装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家装合同业主委托方(甲方):工程承接方(乙方):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


·诈骗犯罪告诉才处理吗?
      诈骗犯罪告诉才处理吗?我国法律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有: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这些案件涉及的主要是公民个人的权益,如......


·倒签提单的性质是什么?
      倒签提单的性质是什么?由于网络科技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运用网络进行购物,这时就促进了物流行业的发展。倒签提单既是法律术语,也是物流术语。......


·2023年新《刑法》对赌博罪的规定是什么
      一、新《刑法》对赌博罪的规定是什么?构成赌博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法律规定:1、《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


·征地补偿安置费多少钱?
      征地补偿安置费多少钱,征地补偿是由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构成,安置补助费是按照需要安置的人口数计算的,需要安置的人口,按照被征收前数量除以......


·诉前保全财产的范围限制是什么
      诉前保全财产的范围限制是什么诉前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的一种,是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措施。1、请求的范围或与......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能怎么处罚
      走私普通物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


·在我国两个孩子抚养费有多少
      如果家里面有两个孩子的话,按照现在时代的要求,抚养两个孩子的抚养成本是非常高的。不过在生活当中,每个家庭也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夫妻双......


·损害赔偿是哪个法律依据?
      损害赔偿是哪个法律依据?财产损害赔偿判决适用法律条款有: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施行后法院会改判吗?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施行后法院会改判吗?一、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施行后法院会改判吗?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施行后法院可能会改判,但是新法实施......


·如果工伤认定申请失败怎么办
      如果工伤认定申请失败怎么办工伤不能认定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相关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