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酒驾的查处过程当中

在酒驾的查处过程当中,经常可能会发生纠纷,由于酒精的作用,以及被查出醉驾,驾驶员在此类情况下可能会做出袭警的行为。当醉驾与袭警这两项违法行为相结合时,所处罚的力度也就愈大。针对无照醉驾袭警如何处罚该问题在下文中给出了解答。
  
  无照醉驾袭警如何处罚?
  
  两项都犯了,就看酒醒后的认罪态度了,如果确实属于酒后失控,未造成严重后果,加上认错态度和悔过表现好,就是治安处罚加拘留。如果态度恶劣,袭警证据确凿,情节严重,公安机关提起公诉了,那就是刑事案件了,要坐牢了。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袭警如果情节较轻则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则涉嫌妨害公务罪,会受到刑事处罚的。
  
  骑摩托车醉驾,会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无证驾驶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结合上文中的内容可以看出对于无照醉驾袭警如何处罚该问题而言,需要依照驾驶人的认罪态度进行判断。对于醉驾来说,需要以醉驾的量刑标准,参考醉驾的情况进行处罚。对于袭警的行为,驾驶员认罪态度较好的话只需要缴纳规定的罚金并接受教育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些商品不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 是如何规定的
      哪些商品不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如何规定的?不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有:海外以及港澳台发货的代购商品无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但如果是国内发货......


·企业员工购买社保后工资扣多少
      一,企业员工购买社保后工资扣多少社保是国家强制企业给员工缴纳的,但是并不是社保的费用完全由公司来负担,公司和员工各承担一定的比例:如:养老保......


·离婚财产达不成协议怎么办?
      离婚财产达不成协议怎么办?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3个月......


·残疾赔偿金的起算日是哪天
      残疾赔偿金的起算日是哪天1、计算期限一般20年“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当事人只有欠条可以起诉吗
      当事人只有欠条可以起诉吗在欠钱不还产生纠纷的时候,有的当事人就想以诉讼方式来解决,通过法律强制手段让对方还钱。但此时担心自己只有欠条可以起诉......


·给公司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给公司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算工伤。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


·房产抵押的形式有哪些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


·伤人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伤人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造成医疗过错由谁举证
      造成医疗过错由谁举证一、《侵权责任法》实施前举证责任的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


·如何处理员工双重劳动关系?
      在目前的劳动市场中,有些员工并未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却到新单位上班工作,这种属于双重劳动关系。如果存在这样情况,对于新单位来说是不利的,员......


·判处拘役是关在哪里服刑
      判处拘役是关在哪里服刑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