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样防范居民楼高空坠物?


  
  
  今社会,为了提高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房屋的楼层越盖越高,而问题也越发明显。近几年高空坠物事件频发,类似于高空坠物将车砸坏,高空坠物将人砸伤这样的新闻层出不穷。那么我们该怎样防范居民楼高空坠物呢?
  
  1、不主动抛物
  
  这是违法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注意检查房屋
  
  从高空坠下的物体小到纸巾、果核、牙签,大到晾衣架、烟灰缸、花盆,更让人触目惊心的还有钢板、防盗网等庞然大物。
  
  几个需要定期检查的点: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查阳台,天面等悬挂物是否松动、阳台种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外墙渗水情况。
  
  3、购买高空坠物险
  
  可对自家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给予赔付,窗框、花盆等因意外从自家中坠下导致他人受伤或他人财物损毁,而因这事件需负上法律责任的费用将可获赔偿。甚至您所住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而无法确定肇事者,由此经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摊的费用将可获赔偿,此附加险提供最高5万元保额。
  
  4、关注警示牌通告
  
  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注意查看绕行。
  
  5、尽量走内街
  
  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有防护内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
  
  6、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
  
  如沿海地区城市,多风暴雨天气,是坠物的高峰期,更要小心观察。
  
  7、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购买意外保险。
  
  综上所述,要想真正去防范居民楼高空坠物。首先要从自己做起,同时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高空坠物的危害是十分巨大的,高层的冲击力让一个在平地上细小的物品都可能成为伤害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凶器。具体这类事件的责任认定可以咨询法律专线及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自动续签”是否等于合法的劳动合同订立行为
      “自动续签”是否等于合法的劳动合同订立行为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句话内涵很丰......


·一、北京两限房新政策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北京两限房新政策的申请条件是什么?(一)申请人应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具有本市户口。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二)申请家......


·劳动者被感染后隔离治疗期间计算在医疗期内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患病而停止工作进行治疗休息的劳动者应当享有医疗期。换句话说,劳动者被感染后隔离治疗期间是应当计算在医疗期内的。法律法......


·假离婚变真离婚财产怎么办
      有的夫妻可能会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想要假离婚,但此时却是真的去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这种情况下,假离婚就有可能演变为真离婚。若假离婚变真......


·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老营宫村、溜西门村、元和观村、土门......


·致人轻伤二级已批捕会怎么判决?
      一、致人轻伤二级已批捕会怎么判决?致人轻伤二级已批捕会判决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已经得到了受害方谅解,如果受害人......


·批捕审查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批捕审查起诉流程是什么?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


·合同滞纳金比例是多少
      合同滞纳金比例是多少?生活中有些时候总是会发生不按时还贷,不按时缴纳税费的问题,因而需要采取手段制约。而滞纳金的规定就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强......


·拐卖儿童罪哪些情节下加重处罚
      拐卖儿童罪哪些情节下加重处罚拐卖儿童罪加重处罚的情形:(1)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3)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


·刑事证据证明力认定是怎样的?
      刑事证据证明力认定是怎样的?一、刑事证据种类包括几种1、物证、书证(1)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能否随时辞职?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能否随时辞职?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