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遗嘱包括哪些内容

遗嘱包括哪些内容
  
  遗嘱的内容是指遗嘱人在遗嘱中所作的处分遗产及其他事务的意思表示。一般来讲,它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指明遗产的范围和名称及其具体数量。
  
  2、 指定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3、 指明遗产的分配方法和份额。
  
  4、指明对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附加义务,比如,在遗嘱中责成继承人将所留数间房屋,送给敬老院、学校等。
  
  5、再指定继承人。
  
  再指定继承人是指遗嘱人为防止指定继承人放弃继承,被剥夺继承权或先于遗嘱人死亡等情况发生致使继承人不能继承时,而在遗嘱中再指定有权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如在遗嘱中写明,如朋女儿先自己而死,则遗产中的存款由儿子继承等等。
  
  6、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法》第16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立遗嘱执行人。
  
  二、无效遗嘱有哪些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又有了行为能力,仍属于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无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实践中,对遗嘱能力的确定还应注意几种情况:
  
  (1)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所立遗嘱有效,发病期间所立遗嘱无效;
  
  (2)精神病治愈后的成年人,所立遗嘱有效;
  
  (3)被诊断为痴呆症及年老而神志不清的人所立遗嘱无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22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中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违反此条规定的遗嘱无效。
  
  4、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内容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意见中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这部分内容应认为无效。”
  
  希望对您所遇到问题有所帮助。通过上述内容,我们知道,无效遗嘱包括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和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如果您不知道怎么订立遗嘱,请咨询专业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提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般没立遗嘱房子如何过户
      一般没立遗嘱房子如何过户一、一般没立遗嘱房子如何过户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协商继承、公证继承、诉讼继承。协商继承,......


·试用期没过被辞退算裁员吗?
      试用期没过被辞退算裁员吗?一、试用期没过被辞退算裁员吗?试用期没过被辞退不算辞退,试用期没过被辞退一般是因为劳动者未达到单位要求的标题而解......


·一、中止劳动合同恢复后会怎么处理?
      一、中止劳动合同恢复后会怎么处理?中止劳动合同恢复后职员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流程是怎样的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流程是怎样的一、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准备以下出口退税单证,用于出口退税申报。主要包括:1、出口货物报关单......


·公司法董事监事人数具体应该有多少
      公司法董事监事人数具体应该有多少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一般公司都会设立监事会来监督公司的运营操作。这么做一方面试有关规定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


·醉酒追究刑事责任后开除公职吗?
      醉酒追究刑事责任后开除公职吗?开除的,醉驾入刑构成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会被开除公职。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


·最新集资诈骗条例是什么
      在我国所制定的犯罪类型中有多种,而集资诈骗是团伙作案最常用的手法,他们不仅会侵犯个人的财产安全还有可能会侵犯其他集体大部分财产所有,所以对其......


·新婚姻法再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进行的
      一、民法典再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进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公司收购需要多少股东同意
      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转让出资,......


·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还是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还是无形资产?我国国土面积广阔,我国许多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都存在着大量空置的土地。一些企业或者个人就会把握时机承包......


·职务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职务犯罪并不是《刑法》中规定的具体罪名,而是指一类罪,通常是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的。其中具体包括了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等等。说了半天,那职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