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卖淫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什么叫强迫卖淫罪
(一)强迫卖淫罪的概念
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二)强迫卖淫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包含男性和女性。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工作迫使他人卖淫。所谓暴力,是指对他人使用殴打、捆绑、拘禁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与自由的方法压服被害人就范;所谓胁迫,是指用威胁、恐吓、要挟等精神强制方法逼使被害人屈服;所为其他强制手段,是指除暴力、胁迫以外的对被害人具有强制意义的方法,如将被害人灌醉。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16周岁这一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目的与动机不是本罪的构成要件。
二、强迫卖淫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2、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3、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4、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有前述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值得一提的是,成立强迫卖淫罪,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构成本罪以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为必要,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手段的,不构成本罪;其次,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均不构成本罪;最后,在认定强迫卖淫罪时,要注意将其与组织卖淫罪区分清楚,毕竟两罪的量刑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是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有什么用?
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会提取一些款项作为专款专用。但是很多人对于这些制度的实施不是很了解。比如什么是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有什么用?我们将在下文为......
·治安故意伤害他人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治安故意伤害他人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
·自己已注册商标被告恶意抢注怎么办
自己已注册商标被告恶意抢注怎么办可以找证据对对方商标在公告期三个月内申请异议,注册成功了可以提争议,商标注册在先原则。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
·未成年人签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未成年人签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与未成年人签的合同是否有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偷接热力管道什么处罚?
偷接热力管道什么处罚?1、偷接热力管道偷热力,如果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不够刑事处罚的,一般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具体的处......
·刑事减刑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什么
一、刑事减刑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什么?法庭辩护词的主要结构: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成。1、前言(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
·只剩土地使用年限48年了,该怎么办?
只剩土地使用年限48年了,该怎么办?现如今,我们国家对于土地的使用还是比较严格的,在我国相关的法律的规定上,标明使用我们国家的土地是有一定年限......
·如何约定二手房买卖违约金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种违约现象,比如延期交房、延期付款、延期办理房产证、房屋质量问题、税费问题等等,因此房屋买卖双方事先约定违约金......
·液化气购销合同的范本怎么写?
液化气购销合同的范本怎么写?一、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供方:(以下简称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民法典》,在平......
·批捕后还是派出所补充侦查吗?
一、批捕后还是派出所补充侦查吗?《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