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虚假诉讼罪的入罪条件是什么

要是行为人在民事诉讼当中有虚假作证等行为的话,那么此时有可能被认定为虚假诉讼罪。如果是在刑事诉讼当中有这样的行为,则一般会按照伪证罪定罪处罚。而就虚假作证来看,要想入罪也有具体的条件要求。那么虚假诉讼罪的入罪条件是什么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虚假诉讼罪的入罪条件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的入罪条件是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检察机关不仅要证明被告人实施了“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还要证明被告人实施上述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如果是为了谋取正当利益而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即使严重妨害司法秩序,亦不符合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显然,设立虚假诉讼罪的目的在于维护法院的司法工作秩序,不论行为人的具体动机与目的如何,凡是以捏造的事实提起虚假的民事诉讼的,都是严重妨害法院司法工作秩序的行为。立法上完全没有必要特别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一主观构成要件。
  二、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有什么不同
  恶意诉讼与虚假诉讼两者虽有诸多相似之处,却有区别的。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而恶意诉讼的主体通常仅为一方当事人。虚假诉讼具有合谋性和非对抗性。虚假诉讼是原、被告双方恶意串通,欺骗法院和法官,获取非法利益,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对抗性,即便有,也是“虚假”的对抗,以达到迷惑法院和法官的目的;恶意诉讼一般是单方的恶意诉讼行为,不存在当事人双方合谋的情形,因而仍具有对抗性。两者侵害的对象不同。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因为虚假诉讼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可能是相对方,只能是第三者。而恶意诉讼侵害的对象通常仅限于诉讼相对方,而不会是第三人。虚假诉讼的原、被告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因为他起诉的主体、事实、证据纯粹是子虚乌有的,而恶意诉讼原、被告之间可以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一方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的类型。通过上文的分析之后,您应该知道虚假诉讼罪的入罪条件有哪些了吧。首先要求能够构成此罪的属于一般主体,即已经年满16周岁,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才能构成此罪。另外,对于虚假作证也是要求发生在民事诉讼当中。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律师费怎么收取?
      工伤律师费怎么收取?工伤律师收费标准如下:1、工伤律师收费之计件收费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标准为1000-10000元/件;代理申诉......


·交通事故全责赔偿的标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全责赔偿的标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征地公告什么时候下发,主要内容是什么?
      征地公告什么时候下发,主要内容是什么?1、公告下发时间:依据我国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公告,由土地被征收地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批准......


·在我国的交警投诉电话多少
      在我国的交警投诉电话多少拨打122(这是受理交通案件、投诉交警的电话);《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第九章关于接受群众求助规定如下:第六十五......


·民法总则经营范围登记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经营范围登记的相关内容是什么?我国是一个多元企业发展的国家,经济市场百花齐放,国家鼓励公司和企业发展。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经营范围。有......


·高空坠物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
      高空坠物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高空坠物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赔偿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计算,没有统一规定。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


·一、租店面合同没到期搬走要赔违约金吗?
      一、租店面合同没到期搬走要赔违约金吗?由双方协商认定,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


·民事诉讼可以要求赔偿吗?如果可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可以要求赔偿吗?如果可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在民事诉讼过程中,除了案件本身是当事人需要解决的外,还有可能会涉及到物质损失或者其他损失......


·根据我国法律离婚男方应该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当代社会,可能很多人对于离婚这个名词是比较熟悉的,但是至于离婚的具体流程如果没有亲身经历的人肯定是不太了解的,比如说离婚中比较涉及到的一个重......


·外嫁女的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如何界定?
      外嫁女的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如何界定?界定方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的妇女,结婚后户口未迁出原居住地且在原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并能提供在夫方......


·在我国个人怎么做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想必您都不陌生,如果对亲子关系存在质疑的话,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亲子鉴定。但是毕竟司法鉴定也是在某些特定因素之下才会申请的,所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