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1、饮酒驾车
  
  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
  
  按照新交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法律处罚更加严厉:饮酒后驾车,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记12分。
  
  2、醉酒驾车
  
  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二、史上最严交规酒驾将影响驾驶证申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要求,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暂扣驾驶证半年,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终身不得增驾A、B照;只要有酗酒和吸毒史记录的驾驶员,一律禁止驾驶学校校车。
  
  1、申领驾驶证严把“酒驾”关
  
  以下行为不得领取驾驶证:饮酒或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醉酒驾车或饮酒驾驶营运车,被吊销驾驶证未满5年的;醉酒驾驶营运车,被吊销驾驶证未满10年的。
  
  此外,未领取驾驶证的人员发生上述酒驾行为,与有驾驶证发生上述行为的驾驶员一致,在规定期限内不得领取驾驶证。
  
  2、严惩饮酒、醉酒驾驶
  
  3、醉酒驾车的,终身不得增驾A、B照
  
  对校车驾驶员规定: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的;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的,方能驾驶校车。
  
  三、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定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一般吊销驾驶执照,并且五年内不得申请。酒驾和醉驾往往容易引发交通规事故,不仅造成财产损失,还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如果醉驾引起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今网络暴力愈演愈烈,有的人在网上对他人进行诽谤,人身攻击,
      如今网络暴力愈演愈烈,有的人在网上对他人进行诽谤,人身攻击,由此给受害人带来名誉伤害。为此,受害人可以选择法律手段维权,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建筑项目也越来越多。由于建筑工程的质量关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建筑项目也越来越多。由于建筑工程的质量关系到后续使用过程中是否会发生工伤质量问题,对群众的经济和生命造成威胁,所以工程建......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土地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的一个特点,但是土地究竟如何承包,承包的期限如何规定,承包方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土......


·判决不准离婚后什么时候可以起诉离婚
      夫妻中的一方若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话,那此时无法进行协议离婚,不过却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但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最终法院不一定就会做......


·刑罚是否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刑罚是否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刑罚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与刑罚有以下这些区别:1、适用的目的不同强制措施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


·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 标准是什么?
      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标准是什么?一、怎么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1、客体要件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并购保密协议
      上市公司并购保密协议上市公司并购保密协议甲方:公司地址:乙方:公司地址:因乙方现正在与甲方商谈收购事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


·侵犯知识产权罪判刑是怎样的
      侵犯知识产权罪判刑是怎样的一、侵犯知识产权罪判刑是怎样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侵犯知识产权罪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依法应该得到相应的处罚:犯......


·网络诈骗2万判多少
      网络诈骗2万判多少年?如今,不法分子在网上冒充好友要求汇款、通过网络购物支付骗钱的情况经常发生,网络诈骗已经取代了传统诈骗,成为威胁人们财产安......


·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赔偿是否合理
      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赔偿是否合理1、合理,如果支付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债务人还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以弥补遭到损失的不足部分,即违......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纠纷是怎样的?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纠纷是怎样的?一、债权债务转让纠纷1、通过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改组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该模式下,交易主体是有限公司的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