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与赔偿依据
一、何为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二、交通事故等级分类
《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分为四个等级: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1、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一至二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二百元。2、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伤一至二人,或者轻伤三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三千元。3、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三千元以上不足六万元。4、重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时重伤八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时重伤五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六万元以上。
三、事故处理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四、事故的赔偿原则
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有:1、如果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交通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2、没有住院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交通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综上所述,通过上述对交通事故等级的分类来解释了何为重特大交通事故,并且从交通事故的赔偿与处理原则来进一步的加强了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认识,与赔偿中的一些注意事项,如果你对上述所诉有不明白之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湖北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一、湖北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多少钱?1、十级残疾赔偿金=城镇标准:7.3万元;农村标准:1.87万元;2、被扶养人生活费;3、医疗费赔偿金额=医疗费......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怎么开?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怎么开?有些公司需要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去开具相应的证明,但是有些公司的负责人并不知道应该怎么开,那么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关......
·怎么对未成年犯罪者进行量刑?
法不外乎人情,未成年人的心理涵养明显的不如成人,且对于法律的认知是有所缺失的。所以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者我们都主张管教为主,刑罚为辅,在进行刑罚......
·无证驾驶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会怎么样?
无证驾驶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会怎么样?无证驾驶本身属于违法行为,如发生交通事故且无其他情况的,应当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应当依法承担处罚。......
·当事人被起诉会有什么后果
当事人被起诉会有什么后果?如果法院立案,那么法院会依法取证,并展开审理审判程序。关于对被告的影响无法判断,但是被告应该积极应诉即可。根据《民事......
·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法律定性
一种观点认为,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违反了有关国际公约和国内《海商法》的规定,而违反法定义务致人损害的即为侵权;一种观点认为,提单产生于国......
·非法集资中间人担保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近年来,我国各个地区出现了形形色色的投资担保公司,这些投资担保公司非允许的情况下进行非法集资,很多人知道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但是认为中间人是......
·重庆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重庆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为了城区发展建设的需要,重庆市政府有权将当地的破旧城区拆除,再新建,这无疑会影响到当地居民的生活,为了使这......
·在我们日常生活的周边
在我们日常生活的周边,随着我们国家对于观念的逐渐开放,有些人可能会由于某种个人原因,没有结婚就生子的情况,那么我们就应该给这些人讲一下没有结......
·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是多长
刑事犯罪一般在经过一段时间后,就不能再追究法律责任了,这就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追诉时效。《刑法》中规定的不同的犯罪,其追诉时效是不太一样的。......
·根据法律规定总公司法人与分公司法人是一个吗
根据法律规定总公司法人与分公司法人是一个吗?您可能都听过总公司和分公司,在普通的老百姓眼中总公司和分公司是一个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但是实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