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农民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程序是什么?

农民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程序是什么?
  
  农民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程序 ,一部分直接发放给农民,对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应当直接支付给农民,土地赔偿费应当由村集体分配,应当由村民会投票决定,村集体尚未确权的土地被征用补偿费,应当平均分配给村民。
  
  一、部分征地补偿款直接发给农民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政策规定,咱们通常说的征地补偿款,其实有三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这里面,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只有土地补偿费是经由村集体分配的,相对容易出现争议的也正是土地补偿费。
  
  第一项,土地补偿费,计算方法是被征收的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在农村每亩地年产值大概在2000元左右 ,拿最高的10倍算下来,土地补偿可以得到2万元。
  
  第二项,安置补助费,计算方法是需要安置的人口数乘以土地年产值乘以征收倍数,征收倍数是4-6倍。例如,一个农 民家庭被征收的地是1亩,需要安置的是四个人,土地年产值平均每亩2000元。那么安置补助费就是4乘以2000元乘以 最高的6倍,算下来一共是48000元。
  
  第三项,青苗补助费,这个各省规定都不一样,大概也都是每亩1000~3000元左右。主要还是看作物价值。
  
  这样算下来,一个农村四口的家庭,被征地一亩。这一亩地能拿到的征地补偿一共大概七万元左右。但是农民朋友 可能已经发现了,实际征收中各地补偿标准不一样,和当地经济条件、土地区位等因素有关,有的只有5万左右,而部分发达地区甚至在10万以上。因此,补偿金额有多有少是有原因的,农民朋友只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了。
  
  二、农村征地补偿款,必须由村民开会投票决定,一事一议
  
  对于土地补偿费怎么分,农民确权土地一旦被征收后,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剩余的补偿费由村民开会决定。这也是充分保证农民经济利益的保障。
  
  三、村里集体土地被征收后补偿费农民能分吗?
  
  村集体内未确权到户的土地被征收后,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仍以不低于80%的比例平均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由村民开会决定。
  
  这部分土地也就是所谓的农村集体建设性经营用地,凡是本村户口的农民均有分配资格,而不是村委会说了算。
  
  四、土地补偿费还能分给没被征地的村民吗?
  
  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五、农民如何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款?
  
  想获得更多征地补偿款,只能利用青苗补偿费的计算方法。青苗补偿费的计算跟土地的产值和地上附属物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你在地里投资建设的附属物越昂贵、每年产出的经济效益越高,征地时的补偿就越高。
  
  举例来说,普通菜地的青苗费每亩有2万元,设有增温设施的温室大棚的补偿将接近10万元,是菜地的5倍!所以,在保证不亏本的情况下,对投资建设下的土地,在理论上是能多拿征地补偿的。
  
  综上所述,农民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程序,土地补偿费是按照被征用之前3年的平均收入的6-10倍的补偿,安置补助是按照家庭人口数和土地年产值,按照4-6倍计算,青苗补助主要看农作物的价值,土地补偿费应当按照不低于80%分配给村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不批捕放人会通知家署吗?
      一、刑事不批捕放人会通知家署吗?不会通知;不会批捕的情形有:(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


·2023公安部明确闯黄灯的处罚规定了么
      公安部明确闯黄灯的处罚规定了么一、公安部明确闯黄灯的处罚规定了么?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驾驶员信号即将变换。按照规定,黄灯......


·公安局退侦之后怎么办?
      一、公安局退侦之后怎么办?公安局退侦之后就需要继续进行侦查,检察院对于应当退回补充侦查的刑事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有什么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有什么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


·讨债时怎么申请支付令 讨债时应该怎么打官司 生活中很多人都
      讨债时怎么申请支付令讨债时应该怎么打官司生活中很多人都陷入讨债难的苦恼,一些债务人为了讨债使尽浑身解数,但仍然效果甚微。事实上,债权人在讨......


·50十多岁离婚财产怎么分
      50十多岁离婚财产怎么分夫妻不管是多大年龄离婚,在财产的分割上,其实都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做出。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首先由夫......


·侵权赔偿--最高法院18问
      【司法观点1】诉讼期间受害人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并已在城镇居住生活,应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观点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  “根据最......


·工程质保金在合同内怎么约定?
      工程质保金在合同内怎么约定?建筑工程当中的质保金的预留,只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所以在规定的时间到了以后,质保金还是要进行返还的。......


·试用期单位不缴纳社保违法吗
      试用期单位不缴纳社保违法吗试用期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中的规定,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缴纳社保,也......


·附条件合同有什么特征?
      附条件合同有什么特征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


·沈阳资深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沈阳资深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