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农民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程序是什么?

农民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程序是什么?
  
  农民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程序 ,一部分直接发放给农民,对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应当直接支付给农民,土地赔偿费应当由村集体分配,应当由村民会投票决定,村集体尚未确权的土地被征用补偿费,应当平均分配给村民。
  
  一、部分征地补偿款直接发给农民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政策规定,咱们通常说的征地补偿款,其实有三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这里面,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只有土地补偿费是经由村集体分配的,相对容易出现争议的也正是土地补偿费。
  
  第一项,土地补偿费,计算方法是被征收的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在农村每亩地年产值大概在2000元左右 ,拿最高的10倍算下来,土地补偿可以得到2万元。
  
  第二项,安置补助费,计算方法是需要安置的人口数乘以土地年产值乘以征收倍数,征收倍数是4-6倍。例如,一个农 民家庭被征收的地是1亩,需要安置的是四个人,土地年产值平均每亩2000元。那么安置补助费就是4乘以2000元乘以 最高的6倍,算下来一共是48000元。
  
  第三项,青苗补助费,这个各省规定都不一样,大概也都是每亩1000~3000元左右。主要还是看作物价值。
  
  这样算下来,一个农村四口的家庭,被征地一亩。这一亩地能拿到的征地补偿一共大概七万元左右。但是农民朋友 可能已经发现了,实际征收中各地补偿标准不一样,和当地经济条件、土地区位等因素有关,有的只有5万左右,而部分发达地区甚至在10万以上。因此,补偿金额有多有少是有原因的,农民朋友只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了。
  
  二、农村征地补偿款,必须由村民开会投票决定,一事一议
  
  对于土地补偿费怎么分,农民确权土地一旦被征收后,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剩余的补偿费由村民开会决定。这也是充分保证农民经济利益的保障。
  
  三、村里集体土地被征收后补偿费农民能分吗?
  
  村集体内未确权到户的土地被征收后,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仍以不低于80%的比例平均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由村民开会决定。
  
  这部分土地也就是所谓的农村集体建设性经营用地,凡是本村户口的农民均有分配资格,而不是村委会说了算。
  
  四、土地补偿费还能分给没被征地的村民吗?
  
  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五、农民如何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款?
  
  想获得更多征地补偿款,只能利用青苗补偿费的计算方法。青苗补偿费的计算跟土地的产值和地上附属物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你在地里投资建设的附属物越昂贵、每年产出的经济效益越高,征地时的补偿就越高。
  
  举例来说,普通菜地的青苗费每亩有2万元,设有增温设施的温室大棚的补偿将接近10万元,是菜地的5倍!所以,在保证不亏本的情况下,对投资建设下的土地,在理论上是能多拿征地补偿的。
  
  综上所述,农民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程序,土地补偿费是按照被征用之前3年的平均收入的6-10倍的补偿,安置补助是按照家庭人口数和土地年产值,按照4-6倍计算,青苗补助主要看农作物的价值,土地补偿费应当按照不低于80%分配给村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几天?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几天?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天通知单位,不需要单位的同意,3日后可以走人,而且不可能......


·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所涉及到的补偿费用有哪些?
      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所涉及到的补偿费用有哪些?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收农村房屋的,没有全国的统一性规定,各个地方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制......


·子女放弃继承兄弟继承权可以行使吗?
      一、子女放弃继承兄弟继承权可以行使吗?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


·以勒索为目的抢夺婴幼儿定绑架罪吗
      以勒索为目的抢夺婴幼儿定绑架罪吗一、以勒索为目的抢夺婴幼儿定绑架罪吗?以勒索为目的抢夺婴幼儿都是按照绑架罪定罪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


·一、在我国醉驾两个月可以假释吗?
      一、在我国醉驾两个月可以假释吗?《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


·车被高空坠物砸坏法院起诉法院如何审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拥有车辆的家庭也越来越多,人们常常遇到这样的问题——高空坠物导致自己的爱车被高空坠物砸坏,这时如何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成为您......


·国家赔偿误工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误工费标准1、《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七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


·数罪并罚最高拘役多久?
      数罪并罚最高拘役多久在数罪并罚中对拘役的判刑最高不能超过一年。《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


·遗赠扶养协议和遗赠的过户费用规定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和遗赠的过户费用规定是什么?遗赠扶养协议和遗赠的过户费用规定是当事人把相应的信息填上这些文件上,然后有相应部门的敲章即可。过户的费......


·婚姻关系终止的条件都有哪些
      婚姻关系终止的条件都有哪些(1)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①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


·以打印的形式所立遗嘱是否被认可?
      《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