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协议书抚养权变更

离婚协议书抚养权变更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子女,无法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协议抚养权变更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如果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庭一般都会予以支持。
  
  二、离婚协议书范本
  
  离婚协议书
  
  男方:
  
  女方:
  
  男方 与女方 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追讨欠款有几种方式 追债的方式有哪些
      追讨欠款有几种方式追债的方式有哪些在欠款发生后,如果欠款人不主动还款,甚至是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日期,或者是直接拒绝还钱,那么债权人就要想办法......


·提供伪证会丧失部分继承权吗
      提供伪证会丧失部分继承权吗一、提供伪证会丧失部分继承权吗?提供伪证不会丧失部分继承权,但作伪证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三年诉讼时效的适用情形有几种
      三年诉讼时效的适用情形有几种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非婚生子女可以追讨以前的抚养费吗?
      一、非婚生子女可以追讨以前的抚养费吗非婚生子女是否可以追讨以前的抚养费需要看父母有没有对其履行抚养义务,没有的话是可以进行追讨的。“夫妻......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细则有哪些内容?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增多,公民的法律意识的逐渐增强,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人数日益增多。为了能更好的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


·二审认罪能减轻处罚吗
      可以适当的减轻处罚。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吗?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吗?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要注意,必须获得经济补偿,还有失业金补贴。办理手续手续后,要拿到离职......


·合同纠纷资金占用利息规定是什么?
      合同纠纷资金占用利息规定是按照同期银行的贷款利率来进行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


·对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对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对欠钱不还的人,如果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会拘留;没有财产的话则没有办法。欠钱不还可以带着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欠债人。......


·敲诈勒索罪时效有多长?
      民事案件中诉讼是有追诉时效规定的,那么,刑事案件也是有追诉时效的。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与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有很大的区别。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简......


·结伙斗殴人数要有几个人才算?
      我们您肯定都听过打架的事情,对于打架我们国家是有相应的处罚规定的,这个是我们您都知道的。打架的认定当中有一个是结伙斗殴,就是我们俗称的打群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