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双方斗殴失手杀人要判多少年?

斗殴通常都需要有两方或者更多的人参与才能形成严重的社会事件,而在混乱的打架现场经常会因为情绪激动而没有控制好打人的力度造成失手将他人致死的情况,法律也明确了剥夺别人生命的严重后果。那么,双方斗殴失手杀人要判多少年?
  一、双方斗殴失手杀人要判多少年?
  对于这个事实应该认定行为人属于过失到人死亡还是故意使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可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由于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造成人员死亡、间接故意杀人比较相似,容易混淆,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区分,正确认定。 此案是与朋友相互争吵相信不是故意的将其杀死,排除了故意,那么是过失到人死亡还是间接的故意呢?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但凭借一定的自认为能够避免他人死亡的结果发生的因素,如行为人自身能力方面的技术、经验、知识、体力等因素,或他人的行为预防措施,以及客观条件方面的有利因素等,轻信他人死亡的结果不会发生,以致他人死亡的结果最终发生。间接故意杀人,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但对这种结果的发生采取听之任之、有意放任的态度,从而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的相似点在于:两者都发生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行为人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且都不希望这种结果发生。在实际中,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是,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向故意杀人行为转化的问题1、行为人过失致人重伤,客观上被害人已经达到无法救治、必然死亡的程度,由于行为人误认为只造成了重伤,为逃避罪责而逃之夭夭,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基于过失行为而负有紧急抢救的义务,如果及时进行抢救,虽然被害人仍然死亡,行为人的行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而行为人故意逃避抢救义务,主观上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行为人主观心态和客观行为均发生了由过失致人死亡罪向间接故意杀人罪的转化,应以间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2、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已经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其自己只认为被害人受了重伤并因怕被害人事后揭露其罪行,而故意实施杀害已经死亡的被害人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对象认识错误,不影响其后面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的构成,应对其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签于事实,你觉得分析一下行为属于那种犯罪事实,或是有证据证明其行为属于那种罪行。根据以下规定找出与其相附合的判刑。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对于斗殴的混乱情形而引发的失手杀人情节需要结合实际来判定杀人者是否存在心理上的恶性故意,法官会根据提供的材料对事实进行重新认定,我们建议委托专业的辩护律师代为收集材料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谁可以提管辖权异议2023
      谁可以提管辖权异议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是什么?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是什么?现代社会,工作分为很多种,有的人在单位中上班,有的人选择自己承包工程,其中,还有承包工程包括分项承包工程,您都知......


·离婚判决后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判决后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吗离婚判决后,如果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关......


·赠与继承房产过户费用哪个高一些?
      赠与继承房产过户费用哪个高一些?赠与和继承房产过户相比前者费用费用高一些,与遗产继承相比,赠与往往需要多缴纳3%的契税以及赠与双方需各自交纳万分......


·厦门五险一金比例新规定是什么?
      随着现代社会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社保基金开始出现缺口的新闻层出不穷,社保基数以及缴费比例没一年都会调整,这个政策的改变又与每个人息息相关,......


·合同诈骗罪的金额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诈骗罪的金额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合同诈骗罪的金额立案标准如下: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诉讼时效是多久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诉讼时效是多久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诉讼时效是十年,依据刑法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或者七年以下有期徒......


·一、交通事故有折旧费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有折旧费赔偿吗?交通事故一般是没有折旧费赔偿的,车辆赔偿中有一项是“车辆伤损贬值赔偿”,但这项赔偿不在保险范围内。双方可自行解决。......


·依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具体是什么
      一,依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具体是什么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


·是不是合同签署了就生效了
      是不是合同签署了就生效了一、是不是合同签署了就生效了根据《合同法》,合同的生效可以有以下四种情况:1、依法成立无约定的,成立即生效。依......


·城市土地使用流转法律有哪些
      城市土地使用流转法律有哪些土地的流转是近年来比较热门的话题,很多地区也都出来了相关规定为土地流转进行约束,确保土地流转规范。但是城市土地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