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非法集资公安不受理怎么办?

非法集资属于刑事犯罪,发生了刑事犯罪案件后,公安机关如果不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受理被害人诉讼,受害人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诉讼,有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受理的原因,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的理由不成立,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即受理并立案,那么非法集资公安不受理怎么办?我们来了解一下正规的法律流程!
  1、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案件,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确定犯罪罪名及最终量刑。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构成犯罪的,以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定罪处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关于非法集资公安不受理怎么办?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如果理由不成立,应该通知公安机关立即受理并立案,对于非法集资公安不受理怎么办?您了解了吗?遇到这种情况要向有关部门提出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上如何认定危险驾驶罪?
      法律上如何认定危险驾驶罪?一、如何认定危险驾驶罪1、客体要件《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罪拟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显然,此罪侵犯的......


·电子出版物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电子出版物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一、电子出版物合同的内容是什么?出版合同范本甲方(权利人):_____地址:_____乙方(出版者):_____地址:_____......


·分公司有单独签订合同的资质吗?
      分公司有单独签订合同的资质吗?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


·举报广州租赁合同偷税漏税需要哪些材料?
      举报广州租赁合同偷税漏税需要哪些材料?1、举报人需要提供的证据:被举报人的姓名、公司名、公司住址,税务违法事实证据包括账册凭证、纳税申报表、财......


·我国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我国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


·婚前协议书可以规定离婚的情形吗?
      婚前协议书可以规定离婚的情形吗?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前协议书不可以规定离婚的条件以及子女抚养的归属等问题,因为这些问题具有人身专属性,只能由......


·关于非法集资2亿判多少年?
      一般非法集资罪都不会是一个独立的罪行,这是一种团体犯罪,最低的标准集资20万以上就算是非法集资罪了,虽然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罪两种罪行并不相同,但......


·偷东西被拘留有案底吗
      视情况而定。盗窃金额不大的,一般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在纸质档案不会有显示,不会留有案底。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


·虚假出资股份有效吗?在线咨询 > 一、虚假出资是什么?
      虚假出资股份有效吗?一、虚假出资是什么?虚假出资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其他发......


·夫妻之间的债务怎么算?
      夫妻之间的债务怎么算?一、夫妻之间的债务怎么算?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


·春节加班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加班需要付给加班费,节假日加班需要工资加倍计算。的春节加班也是如此。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春节加班工资的具体内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