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应该注意什么?

不知道您对法院的审判流程知道多少?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到了审判间段的时候会有一个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对被告人进行辩护的时候,这就是今天要说的刑事诉讼指定辩护人应该注意什么?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是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有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指定辩护与委托辩护的比较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1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出3种辩护方式中,委托辩护较之2种方式,作用较大,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现其辩护权的主要和重要的方式。委托辩护与指定辩护相比,首先,指定辩护的适用范围有局限。法律规定指定辩护只适用于特定的情形之下,而该等范围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有限。因此,指定辩护的适用范围较小。相比之下,委托辩护的适用范围并无限制,极为广泛。其次,指定辩护的适用阶段有局限。依据法律规定,指定辩护的范围仅存在于案件的审判阶段,刑事诉讼已进入后期。而委托辩护自刑事案件进入即可进行,从对刑事诉讼的介入程度上,委托辩护早于指定辩护。再次,依法可以担任委托辩护人的人员范围大于可以担任指定辩护人的人员范围。法律规定,只有律师才可以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成为被告人的辩护人,但依法可以接受委托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的人员除律师以外,学习伤残鉴定最高几级。还有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二、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对于购房须知。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因此指定辩护又称刑事法律援助,适用于以下情形: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三、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指定辩护作了进一步的规定。依据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1.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2.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该司法解释还规定,生育保险计算器。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4.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5.具有外国国籍的;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在遇到刑事案件的时候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人应该注意什么?您了解了吗?在法院进入审判阶段,法院会指定辩护人为被害人进行辩护,也就是最后的申辩,为被害人进行申辩也要注意的是在法定的境况下才会有辩护人为其申辩,如果被害人不上诉接受法院的判决就不会有这种情况出现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临时工辞职有什么规定?
      一、临时工辞职有什么规定?临时工辞职的规定是临时工如果对工作不满意,可以随时提出辞职,但必须提前要通知用人单位,1、2013年7月1日起,《中华......


·没有注册的商标受法律保护吗?
      没有注册的商标受法律保护吗?我国的商标大致分为了两种,即普通商标和注册商标。可能您都清楚,对于注册商标这固然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没有注册......


·企业反担保动产抵押登记要注意什么问题?
      企业反担保动产抵押登记要注意什么问题?一、担保和反担保的概念担保是指债权人为确保债务得到清偿,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的物和权利上设定的......


·什么情况不能行政强制执行 一、什么情况不能行政强制执行?
      什么情况不能行政强制执行一、什么情况不能行政强制执行?没有满足法定条件的都不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1)当......


·婚后购买的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购买的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是婚后取得,那么在无特殊的产权归属约定情况下,应当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很多情......


·证据调查申请书范本
      证据调查申请书范本调查取证是很多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必要环节,但是在当事人取证的过程中,很有可能会有一些证据持有者不远积极配合,这个时候当事人......


·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 众所周知,商标权是受到我国法律保
      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众所周知,商标权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并且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如果他人侵犯了权利人的商标权,则会面临着赔偿问题,那么......


·假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么?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员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要给员工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现实生活中,有些员工还没有完全办好离职手......


·期房是与现房相对的,而大家肯定知道现房其实就是指那种已经实际
      期房是与现房相对的,而您肯定知道现房其实就是指那种已经实际修建好了的商品房。此时购房者在选购的时候,也是有具体的房屋可以进行参观、了解的。那......


·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是什么?
      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是什么?一、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是什么?(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


·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怎么样办?
      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应当区别对待。首先,从维护交易便利和确保交易安全的角度来看,单纯的财产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