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般打架派出所处理的流程是什么?

在我们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与他人因为某些冲突而打架的情况,有的时候我们打架了可能就私下解决了,但是也有的时候可能在打架的时候惊动了当地的派出所或者有人向派出所报了案而使派出所介入到打架这件事情来,那么一般打架派出所处理的流程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下。一、一般打架派出所处理的流程是什么?由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并由公安机关委托对受害人的伤情作出鉴定,如果鉴定结论为轻伤以上,行为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建议受害人住院治疗,住院治疗终结后,才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赔偿数额的确定基于几个方面:1、是被害人的年龄及其家庭成员年龄结构;2、是受害者伤残等级;3、是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4、是否继续治疗和康复等等,法律问题确实很复杂,而且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相当复杂,是以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来区分的。也有很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只有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才能够作为有效法律赔偿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精神抚慰金等。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打架斗殴的规定【轻微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轻伤】《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重伤】《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一般打架派出所处理的流程都如以上所诉,如有因您有受伤的一方,一般都会先做伤情鉴定,根据伤情的结果及打架的缘由来进行审判的,如果是故意打架导致他人受伤比较严重的除了要向对方赔偿,处罚金外还需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具体的案件处理的结果可能也会有所不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哺乳期不得从事哪些工作
      在哺乳期不得从事哪些工作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


·口头遗嘱成立的条件都需要什么继承法明确规定
      口头遗嘱成立的条件都需要什么继承法明确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


·飙车扰民会受什么处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


·对饮酒驾驶的处罚是什么?
      对饮酒驾驶的处罚是什么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饮酒驾驶的处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


·刑法中过失犯罪有既遂形态吗
      刑法中过失犯罪有既遂形态吗一、刑法中过失犯罪有既遂形态吗?过失犯罪也会存在既遂的,只要犯罪嫌疑人的过失行为造成犯罪结果的发生,就会构成犯罪......


·无需确认劳动关系,责任主体也可能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情形
      一、违法转包的情形——违法转包关系中,转承包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转承包人聘用的职工因工伤亡时,由转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依据1:《最高人民......


·解除合同证明书怎么写,注意事项有哪些
      合同是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使用保护自身利益的手段之一,且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所以禁止用人单位私自解除劳动......


·法律规定饮酒驾车应该如何处罚
      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


·应该去哪里提起民事诉讼?
      应该去哪里提起民事诉讼?一、应该去哪里提起民事诉讼1、去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记,向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


·起诉后债务人还是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起诉后债务人还是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1、双方协商请求延期还款债务人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想要按时偿还债务,但如果因为公司破产或个人没钱还债......


·贸易术语与合同约定矛盾怎么办?
      贸易术语与合同约定矛盾怎么办?一、贸易术语与合同约定矛盾怎么办?贸易术语只是国际惯例中的规定,并不是强制性的法律,合同怎么定还是取决于买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