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于判处缓刑期满后醉驾还可以出国吗?

对于判处缓刑期满后醉驾还可以出国吗根据法律规定,醉驾判处缓刑期满后,并不影响办理出境手续。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除外。对于醉驾还可以出国吗这一问题就简要回答到此。二、醉驾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2010年4月1日启用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性扣12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醉酒驾驶者,处15日以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醉驾造成的后果是不可估计的,因此对于此类事故,其处分也是非常严重的。但是对于一些人来说,在醉驾判缓刑期满的时候,是可以出国的,对此也是对醉驾还可以出国吗这一问题做出一个简要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连续签订5年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一、连续签订5年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企业账款追收中有什么问题
      企业账款追收中有什么问题一、企业账款追收中有什么问题1、应收账款管理责任没有落实在许多企业中,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各司其职,没有人对应收账款......


·生母和继母谁有继承权若和继母形成抚养关系(就是她
      生母和继母谁有继承权若和继母形成抚养关系(就是她抚养你长大),就和生母亲具有同等的法律继承权。二、后妈有继承权吗《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开始......


·工程质量标准怎么填写?
      工程质量标准怎么填写?  工程质量工程建立质量标准是检验一项工程是否符合安全使用,且常规合理的首要条件。在如今众多的建设项目中,很多建设工......


·一、醉驾公职大骂交警的行为是否会被开除?
      一、醉驾公职大骂交警的行为是否会被开除?醉驾公职大骂交警的行为一般都会诶开除的,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


·离婚后房产有按揭过户吗?
      离婚后房产有按揭过户吗?离婚后房产有按揭过户的,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


·一、不公平财产分配合约应该怎么办?
      一、不公平财产分配合约应该怎么办?不公平财产分配合约可以通过法院的各种方式来进行相关的协议方面的调整,如果协议离婚后发现财产分割不公,可以在离......


·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
      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依法被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的,此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申请取保候审,一旦可以获得批准,那么对嫌疑人、被告人来讲就是很利的。......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怎么处罚?
      现在市场上存在大量假冒伪劣的产品,本文就来了解一下生产这些产品的结果是:销售金额达到5到20万的被判处两年以下的拘留以及处罚销售金额的一半的罚......


·公司法决议有效的依据是什么?
      现行公司法不仅规定了公司等企业所具有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公司需要承担的各种义务。公司法定代表为了确保公司的行为能体现已经承担了这些义务,公司......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有哪些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