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如果交通事故已经到了要提起诉讼的这种程度
交通事故开庭被告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1、打官司首先要转变观念。
很多人认为打官司是件坏事,将打官司称为“惹官非”,因此不愿意打官司,甚至害怕打官司。对于法治社会来说,这种观念显然已经过时了。打官司虽然是件麻烦事,但是在后私力救济时代,打官司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最主要的,也是非常有效的途径。打官司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在法治社会里,每个公民都应该在自身自由和权利受到侵犯时毫不犹豫地拿起法律的武器来进行捍卫。因此,每个公民都应该转变观念,不要害怕打官司,必要时就应当行使打官司的权利。
2、准备阶段要注意的问题,包括证据的收集、聘请律师及准备庭审。
在打官司的准备阶段,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收集并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对于自己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举证不能的应当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现实中当事人因为自己的过失没有办法举证而导致输掉官司的情形并不少见。基于证据的重要性,就算手头上暂时没有证据,也要想方设法去取得证据。例如:在不存在借据或借款合同的情况下,债权人可通过与债务人以书面的方式重新确认债权的形式取得证据。
3、当决定要打官司的时候,最好是寻求律师或者相关专业人士的帮助。
假如受经济条件限制没有办法聘请律师,在法定的情况下,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在寻求法律帮助的时候,建议最好是委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一方面律师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从而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争取应得的利益。另一方面律师法有规定,假如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是有权要求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的,而公民代理则没有这种保障。
4、在准备的阶段,如果聘请了律师的话,那么之后的工作主要就是配合律师去打官司,但假如没有聘请律师要亲自出庭的话,就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和法庭辩论。
准备工作应该围绕着“主张”及“事实与理由”来开展。“主张”就是诉讼请求,即要求对方承担何种责任。“事实与理由”即向法庭陈述案件的经过和理由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为了在庭审上能够更好地发挥,准备工作最好形成书面的材料。
5、庭审时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是法庭秩序和发言技巧。
在庭审过程中要遵守法庭的秩序,在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下,法官主导整个庭审的过程,法官会引导当事人去完成庭审的各个阶段,而当事人所要做的就是配合法官去查明案件的事实。当事人要严格遵守法庭的秩序遵从法官的指引,没有法官的同意不能随意发言,更不能在对方发言的时候突然插话打断对方,因为随意发言或插话都会扰乱法庭秩序,导致庭审无法顺利进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6、另外,在轮到自己发言的时候也要特别注意。
有些当事人,也不管法官问的是什么问题,一上来就喋喋不休地指着对方当事人“慷慨陈词”一番,这不但收不到什么效果,而且也犯了庭审的大忌。每次庭审的时间大概在两到三个小时之间,在这短暂的时间内法官要查明案件的事实,对于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来说,这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发言要做到有的放矢,回答问题要答为所问。此外,发言时还要注意把握好说话的语速,语速太快的话书记员记录是非常困难的。有经验的律师会特意配合书记员打字的速度,也有的律师会在开庭前将起诉状或答辩状的电子版提交给书记员,这样不但能够确保自己的意见被准确地记录在庭审笔录中,而且也节约了庭审的时间。
由此可见,交通事故开庭被告注意事项主要包括自己也要结合着对方提交的诉讼请求当中收集与之相反的证据,准备好聘请在交通事故领域比较专业的律师,然后在庭审的时候肯定有好多问题也是直接针对被告方的,因此被告其实在律师的提点之下,真的是能够起到很大的作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探视权诉讼后拒绝实行怎么办
探视权诉讼后拒绝实行怎么办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
·网络诈骗1000判几年呢?
随着网络金融交易的便捷和高效,越来越多人已经习惯了线上交易结算付款,线下交易的现金货币使用量也在逐步减少。一些人为了实现犯罪目的,将诈骗目标......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抚恤金是单位给予员工的一种经济补贴,抚恤金的发放不像......
·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侵权
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侵权一、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侵权《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
·小产权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文
现目前,小产权房屋买卖成为了很多人购买房屋的另一种选择。为了预防小产权房屋在买卖过程中的一些法律风险,一般买卖双方都会选择签订小产权房屋买卖......
·浚县商铺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
浚县商铺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为70年,自......
·间接故意是否存在犯罪未遂形态
间接故意是否存在犯罪未遂形态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遂形态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
·实际投入资金比注册资本金多是可以的吗?
实际投入资金比注册资本金多是可以的吗?实际投入资金比注册资本金多是可以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