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出车祸撞了腰在家休养有误工费?

出车祸撞了腰在家休养有误工费?
  
  出车祸了涉对方的人的责任的话,那么当然是有误工费用的赔偿的。
  
  交通肇事误工费包括亲属的吗?
  
  误工费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及有关的赔偿权利人向赔偿义务人要求支付的从受害人遭受损害到恢复治愈,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是对受害人所失利益的赔偿。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1、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
  
  2、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交通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二、交通事故中如何计算误工费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伤残评定时间,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GB18667-2002)的有关规定确定。而人体损伤后误工时间的计算,并不是当事人主张人民法院便认可。
  
  当事人的误工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计算误工费时,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因交通事故受到损伤,但只需要进行门诊治疗,对劳动、工作没有影响的,不予赔偿误工费;
  
  2、应当明确损伤后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在调解处理前已经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的误工时间;
  
  3、应考虑伤者原来的劳动能力强度,此次损伤是否降低了劳动能力。如果伤者原有劳动能力并不是很高,误工费的赔偿应适当降低。因为误工费是可得利益的损失,所以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计算。
  
  根据可得利益损失的原理,在某些情况下受害人就医治疗或者休养期间如果没有因此减少收入则不予赔偿,比如教师在寒暑假期间遭遇车祸受伤并不影响其收入,因为如果赔偿的话与填补受害人实际损失原则相悖。但如果受害人能够证明除了正常工资之外还应该获得其他收入,则应当予以赔偿,比如遇到车祸的教师在假期给其他学生培训补课应得的收入就应当予以赔偿。
  
  那么受害人如果是没有收入的人员,比如家庭主妇,是否应当赔偿误工费?应当参照一般家庭服务人员或者护工的平均工资进行赔偿。因为家庭主妇照顾家庭的劳动也有其价值,只是因为该价值是隐形的,容易被人忽视。对家庭主妇进行误工费赔偿也符合《婚姻法》的精神。《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由此可见,《婚姻法》承认家庭妇女的劳动价值。
  
  误工费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在这里我们确实可以告诉您出车祸在家休息的话,它是存在着误工费用的赔偿的。除此之外,我们在这里也将务工费用的具体计算方式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其中涉及到务工的收入乘以误工的时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土地出让金是由谁缴纳?
      土地出让金是由谁缴纳1.土地出让金是获得土地使用权所需要支付的资金,这部分是国家收取的,是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支付的,一般也就是开发商缴纳费用。......


·征地和拆迁的区别是什么
      征地和拆迁的区别是什么一、征地和拆迁的区别?1、征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是合理、适当。2、拆迁,现在多是商业......


·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的基本特点有哪些?
      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的基本特点有哪些?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种,在一定程度内保障了职工的基本生活,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密不可分。那么,什......


·取保候审是批捕后才有吗?
      一、取保候审是批捕后才有吗不一定。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的。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临时强制措施,期限为十二个月以内。根......


·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是多少?
      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


·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吗?
      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吗?一、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吗?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


·国家赔偿金免税的可能性有多大
      国家赔偿金免税的可能性有多大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赔偿金不征税原则,是指受害人从赔偿义务机关那里获得的赔偿金无须向税务机关缴纳税......


·遗产分割纠纷的处理方法
      遗产分割问题成为了诸多家庭关注的焦点问题,越来越多的人,为了争夺遗产而背叛亲离,妻离子散,被钱财蒙蔽了双眼,失去了理智与亲情。呢我们应该如何......


·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中被告方的抗辩策略
      根据知识产权的自身特点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件中,针对原告的指控,被告可以依法从以下几方面提出抗辩。一、指出原告的专......


·关于误工费证明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误工费证明法律规定是什么?误工费证明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


·高速应急逆行怎么处罚?
      高速应急逆行怎么处罚?一、高速应急逆行怎么处罚?高速公路上逆行的一次性扣12分,罚款200。并可处吊扣驾驶证十二个月。非紧急情况时走应急通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