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你想在试用期离职,

你想在试用期离职,
  
  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试用期离职信,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需要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辞职提3日通知用人单位,递交手签辞职报告,工作交接完毕后办理离职手续即可。具体辞职流程如下:  
  
  1.提前3天递交手签辞职报告给直接领导;  
  
  2.直接领导批准后转交人事部,人事部转交财务部备案;  
  
  3.试用期若交社保、公积金的,需办理停保、公积金封存等手续,办理结束后和离职证明等整理成离职资料;  
  
  4.交接工作完毕,公司离职流程结束,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核算薪资,领取离职资料;  
  
  5.正式离职后,若有社保或公积金等手续需和离职单位人事部沟通办理,如公积金转移单用于公积金转移等。
  
  二、试用期是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可以相对容易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雇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只需要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与否,直接走人就行。如用人单位扣发你工资,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再要回来就是了。
  
  三、被动离职的情况。
  
  在试用期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条件,一般情况多为下面二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四十条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但公司必须有合法的录用条件和判别不能胜任工作的规定(考核办法)
  
  四、离职需要办理如下手续。
  
  至少提前一个星期申请。等待人事部将该岗位人员招聘到位。和该岗位新员工进行工作内容交接。签离职单,由你部门领导和公司跟你接触的各部门领导签字确认。自签字之日起算,正式离职。
  
  五、以上情况,讲的是主动离职。
  
  主要是你和新员工将工作交接到位即可。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即被动离职,被动离职是因为公司或你的个人原因被公司辞退。这种情况,除非公司不给你结工资,否则并不够资格进行劳动仲裁。程序也跟主动离职一致,除非领导觉得有人可以马上接受,你可以马上离职。
  
  综上所述,试用期离职办理哪些手续,试用期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时发放,如果用人单位拖欠不给,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补发工资,离职后应当到人事部领取离职资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绑架罪中应当判处死刑的情况
      绑架罪中应当判处死刑的情况有几种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绑架人的绑架行为与被绑架人的死亡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行为人对该死亡主......


·房产抵押他项权证手续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的他项权证是在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时候会存在的一项证明,如果对于他项权证的办理手续不清楚的话需要在当地的银行咨询,他项权证一般是在产权证的......


·事实劳动关系解除赔偿是多久
      如果是由劳动者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则根据目前的规定,劳动者有权随时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是不必支付经常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


·醉驾怎样才能法院免于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怎样才能法院免于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


·合资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
      合资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因为一个人的能力总是有限的,为了降低线管经营风险,合资经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在此之前,需要签订一定的合资合同。......


·个人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个人医疗事故鉴定流程:1、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2、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


·私募怎么募集资金?
      私募怎么募集资金?随着投资市场的日益发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打算设立私募基金。但是,设立私募基金的时候启动资金的募集却是十分困难的。私募......


·离婚是必须均分共同财产吗?
      离婚是必须均分共同财产吗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争夺孩子抚养权有什么条件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因为争夺孩子抚养权而产生争议,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夫妻自然就不能再通过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了。而在诉讼......


·二婚一方婚前阴满病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结婚是男女双方共同的大事,一旦婚姻破裂双方可以申请离婚分割财产。但是如果一方在结婚前隐瞒了一些情况,导致婚后另一半知道,婚姻经常处于危机之中......


·我国企业融资的特点是什么?
      我国企业融资的特点是什么?大型企业都需要大笔的资金维持其正常运行,缺乏资金时,可通过融资来获取资金,资金的来源有多种,主要有内部融资和外部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