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误工费营养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误工费营养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人身损害赔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交通费和住宿费(以正式票据为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必要的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二、营养费标准:1、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汤水费等。在当今日常生活中,人们注重生活品质,广泛重视营养的补充的前提下,伤者的营养费对应的营养品显然不是日常生活之必须的营养品,因此对于需要支付营养费的营养品应当的范围与等级,应由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2、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3、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请法医作出鉴定确定。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综合上面所说的,误工费是要根据你当时的收入来计算的,营养费是要根据病员的受伤程度来给的,因此,误工费营养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就要根据伤员当的收入与病情来定,但是,也最好咨询一下当时购买的保险公司,这样能给你做出更好的判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跨国并购的动因有哪些内容?
      跨国并购的动因有哪些内容?随着全球信息技术的交流与发展,各个国家企业之间的合同与竞争也越来越频繁,企业跨国并购的热潮在近几年达到了高峰,海外......


·一、工伤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一、工伤待遇包括哪些项目?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


·什么是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具有四个特征:        1......


·合同解除函可否中断诉讼时效
      合同解除函可否中断诉讼时效?合同解除函也可中断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


·新入职需要材料一般都包括哪些?
      新入职需要材料一般都包括哪些?1、员工个人简历1份2、身份证、相关毕业证、学历证、各类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3、学信网打印出来的学......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方如果对房屋比较满意,有意向要购买,会向卖方支付一定的定金。一般来说,买卖双方在支付定金时会签订一份买卖二手房交定金合......


·民诉再审申请调查证据及诉讼规定
      民诉再审申请调查证据及诉讼规定当审判结果不如人意时,难道就应该选择默默忍受吗?不是这样的,我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那么民诉再审申请调查证......


·交通事故赔偿要准备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要准备什么材料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门诊病历本......


·什么时候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
      什么时候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


·当利用离婚逃债怎么解决?
      当利用离婚逃债怎么解决?在程序中,强制法律法规,未规定离婚逃债的情况下可实体法裁定追加被人原配偶为被人,但离婚逃债实属无效民事,其应无效。最高......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的法定条件是什么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为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