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伙企业法隐名合伙如何承担合伙债务

合伙企业法隐名合伙如何承担合伙债务隐名合伙这一个词目前只在国外的法律中出现,中国还没有明确的立法表示肯定这一概念。隐名合伙人出资共享收益和风险,但不少人对隐名合伙还抱有怀疑态度,担心法律对其没有约束作用。那么就来解答一下“合伙企业法隐名合伙如何承担合伙债务,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合伙企业法隐名合伙如何承担合伙债务
  隐名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对于隐名合伙人,是承担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连带责任,应根据隐名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所起的作用区别对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际探制人”的理论,“实际控制人”应对其影响公司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合伙企业的隐名合伙人如果参与合伙企业经营管理,对合伙企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这有利于保护合伙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符合合伙企业法“人合性”的要求;如果隐名合伙人未参加合伙企业经营管理,隐名合伙人参加合伙只是合伙企业融资的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参照《合伙企业法》有关有限合伙人的规定,隐名合伙人只承担以其出资为限的有限责任。这样有利于平衡隐名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同时不会损害合伙企业债权人的利益。
  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负连带责任;
  对内则应按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中未约定上述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2、只提供技术性劳务的合伙人,对外也承担连带责任;
  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没有上述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3、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 合伙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综上所诉,隐名合伙人是否共同担负责任是要根据其在企业中所起的作用而有所区别的。如果有参与经营就需要一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仅仅是出资,就只要担负有限责任。这样子的规定是比较公平的,相信也是您能够愿意接受的,以上就是对“合伙企业法隐名合伙如何承担合伙债务,应该注意哪些问题?”问题的回答。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网络诈骗管辖地如何确定?
      网络诈骗管辖地如何确定?随着我国互联网行业的迅速发展,网络诈骗案件的案发数量也在逐年增多。人们在进行网络交友或网络购物时,很容易被他人骗取财......


·审理结束后的行政诉讼能否羁押违法者?
      审理结束后的行政诉讼能否羁押违法者?审理结束后的行政诉讼不能羁押违法者,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


·网络诈骗坐牢要坐几年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三千元,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处三......


·红绿灯处可以换司机吗
      可以换驾驶员。一般来说换驾驶员不属于违章行为。但是要注意车辆不能停在斑马线上,或者在上下车换司机的时候,开关车门不能妨碍了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公告离婚的手续是什么?
      通常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一方的当事人在法院审判的过程中自己躲起来不参与出庭,人民法院有权通过发布公告从而宣布双方离婚,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之为公......


·询问是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的重要一项刑法的程序法。其中刑事诉讼法中对案件的询问也有着明确的规定,我们您都知道刑事案件在侦办过程当中,免不了需要向当事......


·最新挪用公款罪法律法规是什么?
      挪用公款的案例变化多端,那么你知道最新挪用公款罪法律法规是什么吗?挪用公款的刑法分得很细致,刑法会根据情节的严重性来处刑,也会针对不同的情况......


·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流程是怎样的?
      职员在就之前,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有期限的,在合同到期之间,双方可以选择是否续签,对于不续签的,需要按照既定的流程通知对方,员工......


·按揭购买的房子可以退吗
      在当今社会,房价一直居高不下,且呈现不停上涨的趋势,这也就导致购房人的购房压力变大,很多人不能一次付清房款,而是选择按揭购房。不过,如果房屋......


·没有日期遗嘱怎么规定的有效吗?
      没有日期遗嘱怎么规定的有效吗?没有注明日期的遗嘱,属于形式上有欠缺,一般不受到法律保护。至于其是否有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如果有人拿出写有......


·离婚再婚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再婚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