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段和谐的婚姻关系

一段和谐的婚姻关系,往往需要婚姻双方的维系。当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无法再进行下去的时候,双方都有权提出离婚。在离婚的案件下有时是只属于一方的责任的。那么丈夫离家出走可以起诉离婚吗?下文中就针对该问题进行了解释与分析说明。
  
  丈夫离家出走可以起诉离婚吗?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调解无效,判决准予离婚的理由是原告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见:《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从以上内容可以得出,对于丈夫离家出走可以起诉离婚吗该问题来说需要结合具体的婚姻状况进行分析。根据上文中的内容可以看出,在丈夫离家出走的情况下,已经构成了离婚的先决条件当中的内容,另一方有权提出离婚,当协商离婚不成的时候可以申请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判决中抚养费是怎么处理
      对于现在的年轻家庭来说,离婚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由于离婚而导致的情感纠纷和经济纠纷也越来越多了。通常来说,如果离婚双方育有子女,那么没有获得抚......


·商标原创著作权与作品登记证书是一样的吗?
      商标原创著作权与作品登记证书是一样的吗?一、商标原创著作权与作品登记证书是一样的吗?商标原创著作权与作品登记证书不是一样的,两者的区别主要......


·公司法人代表的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人代表的职责有哪些?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不仅需要组织生产经营,还要代表公司参与民事活动、进行民事诉讼。因此,公司法定代......


·可以跟分公司签合同吗?
      可以跟分公司签合同吗?可以跟分公司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


·女孩结婚法定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女孩结婚法定年龄是怎么规定的一、女孩结婚法定年龄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


·广州私募基金注册资本是多少?
      广州私募基金注册资本是多少?一、广州私募基金注册资本是多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指在中国成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投资人可以是自然......


·交通事故评残的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工资水平吗?
      交通事故评残的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工资水平吗?这个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工资水平为标准进行赔付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蓝天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和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本着共同发起“蓝天基金”......


·我国的缓刑刑期起止如何计算?
      缓刑作为我国一种重要的刑罚,是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且其刑期规定也是十分严格。可是,很多人对缓刑的刑期问题不太清楚。那么,我国的缓刑刑期起止如何......


·如果民事诉讼不能立案法院应当怎么处理?
      如果民事诉讼不能立案法院应当怎么处理?一、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1、原告主体不适格,即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区别都有哪些
      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区别都有哪些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