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沈阳新交规酒后驾驶怎么处罚?

沈阳新交规酒后驾驶怎么处罚?
  
  1、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2、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3、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5、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6、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7、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酒驾处罚标准
  
  1、酒精含量20mg——40mg/100ml或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暂扣1-2个月驾驶证,罚款300元;
  
  2、酒精含量60mg——80mg/100ml或一年内因饮酒驾车第二次被处罚的,暂扣3个月驾驶证,罚款300元;
  
  3、酒精含量80mg——1000mg/100ml或醉驾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的,15日一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一下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
  
  4、酒精含量大于100mg/100ml或醉驾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的,拘留15日,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
  
  5、对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标准又不同:饮酒后驾驶暂扣3个月驾驶证,处500元罚款;醉驾拘留15日,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6、此外,一年内有醉驾行为,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机动车教练员酒后随车从事教学活动的,按照机动车驾驶人酒驾的规定处罚。
  自起国家规定醉驾列入刑法。但是我们认为罚款、扣分或者拘役之类的惩罚是小事,重要的是醉驾本身就是一件对自己和他人不负责任的行为,如果出现交通事故,更是会增加很多家庭的生活负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方法有哪些
      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方法有哪些?一、税务处理原则无论是存续分立还是新设分立,119号文按股权价款支付方式的不同,将其又进一步分为免税分立和应税......


·房屋征收程序
      房屋征收程序  一、申请征收房屋程序  (一)公共利益项目建设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土地使用合同协议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合同协议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土地使用合同协议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土地使用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


·劳动仲裁该如何进行才好?
      劳动仲裁也就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决定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时,对于劳动仲裁该如何......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


·私募基金备案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私募基金备案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


·怎样认定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
      怎样认定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认定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的认定必须是是医生存在着过失,并且这种过失导致医疗事故发生,两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认定医疗......


·外地户口继承北京房产是否可以?
      外地户口继承北京房产是否可以?外地户口继承北京房产是可以的,只要有遗嘱或者按照法定继承即可。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


·高空坠物责任归警察管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
      高空坠物责任归警察管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近日来,因为高空坠物导致当事人受伤,并且当事人直接起诉整栋居民的这样一种新闻,使得高空坠物伤人案的归......


·一、破产管理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破产管理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不可以适用,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


·离婚走法律程序需要多久
      离婚要是可以协商达成一致的话,自然是最好不过的,此时可以节省当事人很多的时间,同时也能较快的解除婚姻关系。但要是走法律程序离婚,也就是需要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