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订立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指以录音、录像磁带及光磁存储材料记载遗嘱内容的遗嘱。录音遗嘱与其他形式遗嘱相比有信息量大、内容丰富、形成快捷、利于保存、便于使用的特点,但录音遗嘱也存在诸如易于被伪造、模仿、剪辑等弊端,同时,录音遗嘱在法律应用时也存在诸多争议,主要体现在:第一,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以录音形式订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但对见证的内容、见证的程序等并没有做详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的若干意见》对此亦没有涉及,以致录音遗嘱见证在司法实践中很难操作,见证人的见证作用也难以体现。第二,录音设备及磁带质量的好坏、磁带放置时间的长短,遗嘱人的发音等均会影响录音磁带的音质,导致录音遗嘱在使用时内容难以听清或难以辨别,从而引起争讼影响遗嘱的执行。鉴于此,在我国对遗嘱录音制度加以完善之前,广大读者在涉及录音遗嘱时应尽量按以下方式进行,以减少法律上的争议: 第一,录音遗嘱应尽量记载遗嘱人及见证人的身份情况。第二,录音遗嘱只能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录音遗嘱中应当录下遗嘱人亲自口头表达的关于处分其遗产的明确意思表示。 第三,录音遗嘱应当记载做出遗嘱的时间和地址,以便确认录音遗嘱的效力。第四,录音遗嘱录制完毕后,经回放校对后,应当将录音遗嘱的载体封存,并由遗嘱人、见证人共同验证、签名,并注明封存的日期,交见证人保存。 第五,录音遗嘱实施时,见证人应当在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遗嘱执行人在场的情况下,当众开启封存的录音遗嘱载体,以确保录音遗嘱的真实性。
二、订立录音遗嘱时需注意哪些问题
(一)遗嘱人可以用录音(含录像、光盘以及其他电子读物)的方式制作遗嘱。以录音形式设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二)录音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自制作,遗嘱人在录制完遗嘱后,应将记载遗嘱的磁带封存,遗嘱人、见证人应当在封存好的录音遗嘱的封口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三)录音遗嘱应当在见证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到场的情况下当众启封。(四)订立遗嘱之所以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防止他人擅自伪造、篡改、销毁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因此,合格的见证人就显得十分重要。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2、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的原因不在于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在于他们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何真实性。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相信您现在对录音遗嘱的有关问题有了一定的认识。录音遗嘱是生活中常见的遗嘱类型。由于录音遗嘱是存在于一定音像载体上的,具体内容需要观看后才可得知,但这种音像载体易丢失,也易被更改,所以需要着重注意。有关遗嘱继承的其他问题,如如何订立自书遗嘱、订立自书遗嘱时需注意哪些问题等,本文限于篇幅对此不多作说明。如果在生活中遇到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不妨向律师进行咨询,相信律师专业的分析会为您答疑解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打架斗殴进派出所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打架斗殴进派出所如何处理?在现代社会,您都知道派出所的作用是十分强大的,平时生活当中的一些琐碎小事都是由派出所进行管理的,......
·一、昆明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一、昆明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1、除了一至四级的工伤退休金低于伤残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外,其它工伤退休仍按本人应得的退休金享......
·批捕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
一、批捕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司法机关可以将逮捕予以......
·公安机关重婚案件受理后会怎样处理?
公安机关重婚案件受理后会怎样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之规定,被害人之外的人民群众、社会团体......
·孩子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孩子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一)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
·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一定会具有司法效力吗?
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一定会具有司法效力吗?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一定会具有司法效力吗?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会具有司法效力,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转让......
·2023武汉市工伤待遇都有哪些?
武汉市工伤待遇都有哪些?(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
·打架到派出所怎么处理?
一,打架到派出所怎么处理?1,明确对方的伤情,对方是轻微伤还是轻伤;2,如果你轻伤,对方轻微伤,一是调解,对方承担你医疗费/误工费/陪床护理费等,鉴于你......
·工地纠纷找哪个部门
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应该是区或者县人民法院。如何避免工程纠纷的发生1、严格招投标和承发包程序,优选施工单位,严格......
·怎么样才算遗弃,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父母享有抚养我们的权利,也履行抚养我们的义务。我们也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法律层面上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所以我们无论作为父母还是作......
·民事诉讼法立案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立案条件有哪些民事诉讼虽说可以直接保障我们自身的权益,但如果不满足民事诉讼法立案条件的话,法院是无法对其进行立案的,也就是说我们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