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遗嘱生效的实质要件是什么

遗嘱生效的实质要件是什么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二、遗嘱生效的形式要件是什么
  
  1、遗嘱必须采用法定形式。具体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2、每种形式的遗嘱都有其独特的形式要求,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5)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3、见证人必须符合法定要求,根据《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以上是关于“遗嘱生效的实质要件是什么,遗嘱生效的形式要件是什么”的介绍,我们了解到遗嘱生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订立遗嘱时,最好请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帮忙,帮助你审核遗嘱的形式或实质要件,甚至直接按照立遗嘱人的意思参与到立遗嘱的过程中,保证遗嘱的合法有效,使得立遗嘱人去世后能够按照所立的有效遗嘱进行具体的遗产分配,避免引起继承人之间的矛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法集资资金对外出借放贷违法吗
      非法集资资金对外出借放贷违法吗非法集资后高利贷肯定是违法的,如果情节严重的甚至是犯罪行为。民间集资行为,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


·小工伤需要认定吗
      需要。不管是受怎样的伤,只要享受工伤待遇的,就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如下:(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


·商铺租赁合同到期不搬应该怎么处理租赁合同到期后
      商铺租赁合同到期不搬应该怎么处理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不续租但租客又不走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出租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搬出房屋并承担自租......


·人防验收需要哪些单位参加
      人防工程建设完成后,需要建设单位准备工程的相关资料,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之后由该部门验收。具体如下所述:1、成......


·我国男性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
      我国男性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


·没有在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的,算公司股东吗
      没有在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的,算公司股东吗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员工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内,跳槽、辞职其实都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员工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内,跳槽、辞职其实都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毕竟您都想追求更好的福利待遇,因此只要有其他公司的条件好,那么辞职也是必然的事......


·股票和公司债券风险
      股票和公司债券风险股票和公司债券都是投资者可以投资的项目。投资者也是认真考虑了股票和公司债券风险以后才会进行投资。股票和债券的风险也是可控的......


·小产权房可以买卖吗?
      小产权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由于小产权房的产权并不完整,在小产权房买卖和转让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和纠纷,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在纠结着买不买小产权......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此时银行会对申请人的相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此时银行会对申请人的相关条件、材料作出审查,但最终也不一定都会批准房贷。实践中,经常出现因为申请人不符......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有哪些一、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有哪些1、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作品只能是违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才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