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按照法律规定用棍恐吓他人什么罪?

按照法律规定用棍恐吓他人什么罪?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社会。对于各项违法犯罪实行严厉的打击。在法律的规定上对于各项法律的标准也在不断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进行着更新于完善。对于恐吓在法律上也有着一定的规定。那么按照法律规定用棍恐吓他人什么罪呢?针对该内容下文中进行了分析与说明。
  
  用棍恐吓他人什么罪?
  
  醉酒闹事砸东西,拿刀恐吓的行为如果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情形的,涉嫌刑事犯罪,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大多数情节够的情况下是被以寻衅滋事罪起诉当然这个属于兜底犯罪如果构成别的会以其他罪名诉讼的
  
  对受害人使用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受害者提供服务或者强迫受害者接受服务。
  
  传送或散布具有恐吓性,暴力性或威胁性资料给受害人,或者谩骂和侮辱受害者的不当言论。
  
  一、恐吓罪:
  
  恐吓罪,是指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恐吓他人,对他人的安全产生危险的犯罪行为。
  
  二、刑法条文: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三、情节轻的没有达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四、情节恶劣的已达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综合上文中的内容可以进行总结得出,对于按照法律规定用棍恐吓他人什么罪该问题来说需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分析。一般情况下,对于用棍恐吓的罪行都是已寻衅滋事罪予以判定。但是在实际的过程当中,由于案件的性质的差异,情节严重时还会构成刑事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必备条件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必备条件有哪些?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必备条件有哪些?1.违法事实确凿。就是说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表明有违法事实存在,且确实为当......


·著作权侵权的维权方式?
      著作权侵权的维权方式有哪些一、著作权侵权的维权方式有哪些1、与侵权者协商,要求其停止损害行为以及赔偿;2、申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调解;......


·已经起诉欠钱不还不和解怎么办
      已经起诉欠钱不还不和解怎么办一、已经起诉欠钱不还不和解怎么办?欠钱不还已经起诉的情况下双方和解的话原告可以申请撤诉,撤诉的条件是:(1)提......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债务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债务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


·入学写监护人可以写谁的名字?
      由于未成年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在我国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需要有监护人的。我们知道,未成年人正处于求学阶段,而在入学时,学校会......


·公安部门扣押手机多久能退还?
      您都知道,公安部门在办案时,是无权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的,但如果与案件有关,则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查封或者扣押。那么扣押手机多久能退还?如果手机......


·打架斗殴应该被拘留多少天?
      在日常生活中容易发生口角矛盾,以至于升级至打架斗殴。打架斗殴如没有造成当事人双方的人身伤害,则一般进行行政处罚。但是如果打架斗殴的情节较为严......


·关于单位犯罪的处罚都有哪些
      关于单位犯罪的处罚有哪些(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


·故意伤害一般怎么判刑处罚
      故意伤害一般怎么判刑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未签劳动合同超过1年,满1年之后的二倍工资能否支持
      2022年2月21日,最高法院与人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人社部发﹝2022﹞9号),对此进行了明确,意见......


·一、如何确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诉讼的管辖?
      一、如何确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诉讼的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