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若回迁房的性质为商品房及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若回迁房的性质为商品房及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且合同并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则合同的效力应为有效。第二、若回迁房的性质为经济适用房,合同的效力则按有关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为:
  1、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买卖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回迁房买卖合同无效。2、出卖人转让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原购房合同系2008年4月11日(含)之前签订,当事人又在转让该已购房屋的合同中约定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届满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该房屋已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第三、如果回迁房的房屋性质还未确定,因该房屋性质无法确定,故该类合同的效力尚无法确定,当事人可在房屋产权性质确定后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二)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结合上文中的内容可以看出,对于根据规定回迁房属于保障房吗该问题来说需要结合实际的房屋状况进行解答。一般情况下来说,当拆迁的房屋为商品房时回迁的房屋就属于商品房,具有保障性。具体的情况与当地的拆迁政策制度相关。视具体的政策进行分析判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认定地点在哪里认证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工作当中因为操作不当或者其他别的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伤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那么,当我们身边有人......


·篡改别人志愿犯法吗?
      2023年高考已经结束,广大考生都在填报志愿了,这时却有一位男生因为私人恩怨,偷偷恶意篡改了一位女同学的高考志愿,被行拘五天,省招办也已准备让受......


·如果犯了强奸罪可以减刑吗?
      如果犯了强奸罪可以减刑吗?强奸罪可以减刑。强奸罪减刑的条件:(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


·药品投标流程
      药品投标流程中需要哪些文件投标人在受到了招标书后,接下来就是准备投标的相关事宜了,包括制作投标书、整理投标文件等等,这些都是很重要的内容,......


·扒窃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吗?
      扒窃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吗?一、扒窃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吗?如果该盗窃行为未构成犯罪,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处罚;如果该盗窃行为构成犯罪,按照......


·二手房中的定金合同要如何签
      二手房中的定金合同要如何签1、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上家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


·没有证据在看守所关多久?
      没有证据在看守所关多久?一、没有证据在看守所关多久?没有证据在看守所关半个月左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欠钱不还可以告他诈骗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对方是只是恶意拖欠货款,正常情况下应是经济纠纷,不可以告诈骗罪。如果对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


·2023处置非法集资的标准是什么?
      由于近年来国家对于非法集资案件的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现象在广大大中城市中越来越少见。可是,在十几年前,因为相关法律规定的打击和处罚力度相对较弱......


·遂宁市信息公开有什么规定?
      遂宁市信息公开有什么规定?政府的工作一般都会涉及到老百姓的利益而必须作为当事人的老百姓能够知悉所有的事项,而如果行政工作太过隐秘就会让老百......


·100万的标的诉讼费怎么收
      100万的标的诉讼费怎么收一、100万的标的诉讼费怎么收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