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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军婚离婚财产法院怎么判?

一、军婚离婚财产法院怎么判?军婚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军人离婚时,财产的分配问题,法律也有专门的规定。军人离婚同样要区分出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才作分割。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分割。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等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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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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