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九变为单位犯罪抗税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的刑法是需要进行不断的调整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逐步的适应我们社会的变化,更好的服务于普通的老百姓,比如说我国的刑法修正案就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刑九变为单位犯罪抗税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刑九变为单位犯罪抗税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抗税罪可以构成单位犯罪
  
  刑法中对单位犯罪怎么处罚?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所以,对单位犯罪,原则上实行双罚制,即同时处罚犯罪的单位和该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但是,如果刑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特别刑法)另有规定不采取双罚制而采取单罚制的,则属于例外情况。这是因为,单位犯罪的情况具有复杂性,其社会危害程度差别很大,一律采取双罚制的原则并不能准确全面地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对单位犯罪起到足以警戒的作用
  
  二、单位犯罪的特点包括哪些?
  
  1、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
  
  3、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或分则性条文明确规定。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即对单位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均处以刑罚)为主,以单罚制(即只处罚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为辅。
  
  4、单位故意犯罪的集体意志,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决策主体体现出来的。判断犯罪行为是否体现了单位的集体意志,需要看犯罪行为是否经单位负责人决定,否则,无法形成一个单位的犯意。
  
  如何界定单位犯罪?
  
  所谓单位犯罪就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所犯的罪,系个人犯罪的对称。此种观点认识到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区别,也揭示了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但它实际上是对刑法条文的一种片面理解,由此推之,单位犯罪即单位所犯的罪,这又犯了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
  
  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前一种观点相比,该说区分了单位意志与个人意志,但它所说的单位犯罪只限于主观上的故意,这与刑法中规定的少数过失的单位犯罪相背离。此外它强调的单位犯罪以非法利益为要件,无疑又缩小了概念的内涵。因此,在八届大五次会议审议的时候,由于其局限性而被否决。
  
  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此观点克服了以上观点的不足,明确地把过失犯罪纳入其中,这与刑法之规定是一致的,同时也不限于以非法利益为要件,准确地揭示了单位犯罪的本质特征。
  首先在这里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刑法修正案更改的内容是比较多的,其中一项就是将抗税罪可以构成单位犯罪进行了修改,除此之外也给您介绍一下我们国家,如何界定单位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时虚拟财产的分割方法是什么?
      离婚时虚拟财产的分割方法是什么??在进行分割时会出现两个情况:一个是这个虚拟财产是原始取得,也就是说是夫妻双方中一个人或共同制造出来的;另......


·法律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关于监护人的职责问题,我们可以从相关的法律法规当中得知,不管是法定监护人也好指定监护人也好都是需要履行监护职责的,因为这是法定的义务,那么关......


·怎么证明欠债非用于共同生活
      怎么证明欠债非用于共同生活一、怎么证明欠债非用于共同生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在极特别的情......


·发生车祸哪些情况无责任
      发生车祸哪些情况无责任一、发生车祸哪些情况无责任交通事故中,对方有以下行为的,对方负全责,相应的己方就无责任: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


·婚姻继承何时办过户
      在现代化社会中,人们周围发生着很多前所未见的事情,比如因为法律的健全,人们在遗产继承这个问题上有了更完备和健全的程序。那么从法律方面来说婚姻......


·拖欠货款在什么地方起诉?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拖欠货款在什么地方起诉?起诉流程是怎样的?一、拖欠货款在什么地方起诉?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以管辖,如果双方没有协议管辖的,建议到被......


·一、拒绝付抚养费恶意辞职怎么办?
      一、拒绝付抚养费恶意辞职怎么办?拒绝付抚养费恶意辞职不影响向其索要抚养费,如果对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


·故意伤害罪量刑辩护人的范围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量刑辩护人的范围有哪些一、故意伤害罪量刑辩护人的范围有哪些?(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


·劳动纠纷起诉状范本
      劳动纠纷起诉状范本在工作中,由于各类工资,工作时长等多方面原因导致的劳动纠纷屡见不鲜。有的时候,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达成共识,获得相应的经济......


·债权债务确认书两次应该怎么写
      债权债务确认书两次应该怎么写公司债权/债务转让确认书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


·法律对于犯罪既遂怎么判?
      法律对于犯罪既遂怎么判?既遂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分则对所触犯法条规定的法定刑直接处罚。各国刑法均未再专门规定既遂犯的特殊处罚原则,而是按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