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老人带小孩误工费

老人带小孩误工费
  老人没有工作,只是带孩子的话,是没有误工费的如果没有实际误工损失是没有误工费的如果有实际损失是可以的。没有误工费60岁以上的老年人计算误工费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可见,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未排除老人的误工费求偿权。只要遭受了收入的丧失或减少,无论年龄多大,都可以计算误工费。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的保险条款:其中包括的保障范围有: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以及直接的财产损失。中间提到了误工费,那么误工费是给对方可以得到赔偿的,但是你自己这边误工费就没办法赔偿呢。误工费标准没有收入的受害者,发生交通事故也可以获得误工损失赔偿。根据高院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三条规定,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和不能举证证明其收入以及不能证明其从事的具体行业的人员,可以参照目前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误工费用。发生交通事故后,即使是没有收入的受害者也可以主张误工费的赔偿,而赔偿费用适用的是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老人带小孩误工费有吗?老人在家里带小孩,没有在社会上有一个稳定的固定的工作,虽然带小孩可以省一笔保姆或者是其他看护的费用,但是如果发生侵权类案件的,老人是不可以申请误工费的,没有造成实际的误工损失。但是医疗费等费用还是要依法赔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平度征地拆迁烧死农民一审判决结果
      平度征地拆迁烧死农民一审判决结果一、事件经过2014年3月初,山东省平度市杜家疃村部分村民因对村土地增值收益款分配不满,在房地产项目施工工地附......


·民事诉讼诉前财产保全法条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诉前财产保全法条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诉前财产保全法条规定是利害关系人由于情况比较紧急,如果不立即申请这样的一种财产保全的话,很有可能使......


·诺成合同生效与实践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诺成合同生效与实践合同的区别有哪些?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的类型,但是两者也有很多的相似的地方,所以很多人也经常会分不清楚两......


·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清吗
      可以提前还款。一.部分提前还款。自2005年1月1日以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采用自由还款方式,因此贷款人可以通过调整月还款额的方式实现提前部分还款。......


·约定投保金额与电子保单金额不一致的责任承担
      保险合同属射幸合同,一旦投保金额出现误差,保险事故发生时将对投保人造成重大损失,其通过保险分散风险的订约目的也将落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保险代......


·醉驾的状态下很容易出现严重的交通事故,我国的交通法规对于醉驾
      醉驾的状态下很容易出现严重的交通事故,我国的交通法规对于醉驾的查的很严格,一般在醉驾的检测的时候都会进行验血来进一步的确认是否为醉驾,如果是......


·买房子贷款可以自己选择银行吗
      买房子贷款可以自己选择银行吗1、大多数买房者听从置业顾问安排一般情况下,期房贷款是稳赚不赔的营生,开发商用很少的资金撬动银行大量的资金,通过贷......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所谓的辞退员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是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的。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


·法院判决后子女的抚养权还能变更吗
      法院判决后子女的抚养权还能变更吗离婚判决后,如果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每天加班不能超过多少小时
      每天加班不能超过多少小时员工加班有时间限制。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生产经营确有需要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


·拆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拆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许多拆除建筑的工程都会进行招标,由中标的企业承包施工。在中标之后,施工企业会与发包方之间签订一份书面上的协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