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单位未买保险该怎么办

单位未买保险该怎么办
  你可以通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的方式,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监察部门督促公司为你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但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二、单位不缴社保费法院管吗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有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行为的,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可见,责令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属于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职责,不属于法院的职责,在用人单位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可以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法通知银行扣缴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劳动者个人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用的诉求,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因为五险一金是法律明确规定需要为员工购买的,这可以算是法定的福利待遇中的一种,而有的单位为了逃避自己的责任,就不太愿意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对于员工来说单位未买保险,肯定会对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遇到这样的情况,其实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的方式,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监察部门督促公司为你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写个人借条没有身份证号码有效吗?
      写个人借条没有身份证号码有效吗?一、写个人借条没有身份证号码有效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条没有写对方身份证号码,但能证明对方就是借......


·婚后买的房男方的名字女方无经济来源离婚时房产如何分配
      婚后买的房男方的名字女方无经济来源离婚时房产如何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


·追债时如何打官司
      追债时如何打官司债务纠纷案件,是指当事人因债务关系发生纠纷,或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债务而另一方起诉到法院的一种民事案件。随着市场经济迅速发展......


·签了合同还没贷款可以转卖吗?
      签了合同还没贷款可以转卖吗?一、签了合同还没贷款可以转卖吗不可以,这种做法纯属炒楼花嫌疑,是国家坚决取缔的对象。房子转卖必须要等产权证和......


·合同无效纠纷有什么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纠纷有什么法律后果能够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也就是《合同法》第52条中具体规定的五种情形,不过您需要注意此时很容易产生合同无效纠纷,那么......


·过错责任的举证责任是怎样分配的?
      过错责任的举证责任是怎样分配的?过错责任的举证责任是怎样分配的?损害赔偿诉讼的成功在实践中不仅取决于实体责任法如何去分配损害的风险,以及在交......


·诬告诽谤罪还讹钱怎么告?
      诬告诽谤罪还讹钱怎么告?诬告诽谤罪还讹钱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


·购房名额违约金是多少?
      购房名额违约金是多少?违约金是可约定,也是可以不约定的。即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如果一方违约并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也要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要哪些条件
      买车险的目的就是为了防备发生交通意外后,能够及时足额地获得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交通事故都能获得保险理赔,只有满足一定......


·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撤销假释
      不管是罪犯在服刑期间申请假释,还是考察机关认为应当撤销假释,这些都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才可以的,否则的话申请假释不会得到批准,而撤销假释......


·为什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前30天,不提前咋赔
      现在很多的用人单位都要求劳动者在辞职之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行,否则将可能会克扣劳动者的相关工资,其实在我国的法律上对于用人单位向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